光大重罚5.23亿 然监管不能就此止步
2013年09月02日 12:48
来源:华声在线
[华声在线导读]8月30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的异常交易构成内幕交易、信息误导、违反证券公司内控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投资者可索赔。对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分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宣布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新闻观察]
追责“乌龙指”认罚消灾还不够
文/章玉贵
从证监会对光大“乌龙指”的市场追责来看,其反应不可谓不迅速,仅用了两周时间就给了投资者一个初步交代。
姑且不论证监会的相关处罚决定是否恰当以及处罚本身有何标本意义,单就事件属性及时间节点来看,这起“乌龙指”事件其实已经暴露出券商以及监管部门本身存在的诸多问题,仅仅由光大认罚消灾是称不上妥善解决的。
按照证监会的说法,光大证券的风险内控系统存在重大缺陷毋庸置疑,在事件发生之后,光大证券理应启动应急反应机制,但光大证券采取的却是降低自身风险的做法,构成内幕交易,造成信息误导,因而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从技术层面来说,或许可以将其归结为偶然事件,但真实世界本身不应作为金融实验室而存在,也不是网游天地!光大投资策略部的操盘手当天的行为,绝不是一个“乌龙指”就能做出解释的,本质上是拿市场和投资者当游戏场所和对象。尽管证监会提示投资者可以事后索赔,但索赔效果和索赔成本可想而知。因此,光大证券需要给市场和投资者交代的,不仅仅是几亿元的罚款和相关责任的承担,而是光大证券本身作为市场主体,其合格与合规性有多大?
作为监管机构的证监会,在此次“乌龙指”事件中的表现算不上非常专业与尽责。笔者理解证监会希望尽快平息“乌龙指”事件风波以稳定市场信心的心理,也相信证监会在后续工作中采取相关补救措施。不过,证监会显然对事件本身有点措手不及,基于此,更深入的调查仍必不可少。高盛那次认罚消灾,之所以令人们相信这不是美国证交会和高盛合演的双簧戏,就是因为在崇尚法治和实证依据的美国,如果没有充足证据,像美国证交会这样严肃的监管机构,是轻易不会拿智商、情商和政府公关能力超强的华尔街金融大鳄说事的。
在金融市场上,信息是交易过程中的关键因素。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看,信息披露的准确、及时和充分是像光大证券这样的公司对投资者应尽的责任。如果刻意隐瞒,则如同欺诈,因此人们期待证监会要对光大证券一查到底,而非爱恨相加,下不了狠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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