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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重罚5.23亿 然监管不能就此止步


来源:华声在线

[华声在线导读]8月30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的异常交易构成内幕交易、信息误导、违反证券公司内控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投资者可索赔。对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分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宣布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新闻解读]

光大证券落地股票市场上升

文/叶檀

就高不就低的严厉处罚显示了证监会两年来一以贯之的对内幕交易零容忍的决心,对信息与交易秩序的保护才是资本货币市场的基础,光大事件的处理证明,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决策层终于认识到了股票市场的核心,终于认识到了风险定价与信用定价的价值,中小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逐渐有了公平博弈的空间。

事件处罚是合理而适格的,上午由于程序错误造成的乌龙指事件没有被认定为市场操纵行为,而此后利用信息不对等的一连串内幕对冲交易,才被认定为内幕交易、信息误导。处理坚持了公平处理的原则,不打击市场创新行为。

相比此前交易所做出的模糊且不公平的回答,证监会的回答十分清楚,对日后相关问题的处理路径同样十分清楚,在光大证券乌龙指经典案例的基础上,现货与期货交易部门在乌龙指事件发生之后,可以形成明确而规范的处理程序:暂停交易,公开信息,正常交易,关注保证金,启动熔断机制。

严厉的处理提高了乌龙指事件的风险,各机构将更加重视内控风险,此后乌龙指的数量会减少。因为,发生乌龙指事件之后发生方的代价是惨重的,他们必须及时向市场公告,一旦公告之后再进行风险对冲,成本将大幅上升,这样的代价投资机构无法承受。

如光大乌龙指事件发生后,下午继续买入期指空间对冲风险,但此时市场人士也将大量买入,一张合约的价格有可能大幅上涨很快上升6%到达熔断价格,此时光大想买也难以买入,或者以极高的成本买入。光大证券的低风险对冲成本,事实上是利用内幕交易所构成的低成本,离开内幕交易的护佑,乌龙指事件风险将大幅上升。以美国市场的情况,发生如此严重的乌龙指事件,230多亿元与公司净资产几乎相同,最大的可能就是破产清算或者被并购。一系列公布的信息显示,事件发生后,光大证券篡改系统、推卸责任,毫无信用可言。

光大证券还将付出惨重代价。证监会明确表态,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证监会的行政决定是投资者民事诉讼的敲门砖,几亿的赔偿在所难免。由于光大证券已经有公告,在处理方案出来之前,暂时不卖出股票。而其股指期货交易已经被限制开仓了,但未来可以妥善处理卖出,卖出对冲获益部分刚好成为赔偿基金。

光大证券遭劫,这是内部管理失控造成的,投行业务遭质疑,自营业务停止,没有生财之源,光大证券何去何从?有人认为将被并购,考虑到光大证券的大股东身份,考虑到其他证券公司也需要刮骨疗毒,重创重罚之后给予新生之路,恐怕是大势所趋。

按照法理严惩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之后的内幕交易,为中国股票市场的上升奠定了一块最厚实的公平制度之砖。一个个的案例将成就中国股票市场的未来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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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谐]

标签:光大证券 市价委托 熔断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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