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天华年谱
2015年10月16日 14:47
来源:新化在线
陈天华(1875~1905),原名显宿,字星台,亦字过庭,别号思黄,清新化县知方团(今荣华乡)人。母早逝,父为塾师,幼从父识读,因家境贫寒,乃营小卖以补济,然坚持好学不辍。常向人借阅史籍之类书籍,尤
一九0五年(清光绪三十一年乙巳) 三十岁
1月上旬与宋教仁、田桐等人奔走联络,筹备创办《二十世纪之支那》杂志。
1月下旬发行《要求救亡意见书》于留学界,“提议由留学生全体选派代表归国,向北京政府请愿,立即颁布立宪,以救危亡”(冯自由:《中华民国开国前革命史》上卷,第58页),天华自己并打算束装归国,北上陈情。在意见书中,天华开列“对外之条件三:一曰勿以土地割让于外人也;二曰勿以人民委弃于外人也;三曰勿以主权倒授于外人也。对内之条件四:一曰当实行变法;二曰当早定国事;三曰当予地方以自治之权;四曰当许人民以自由著述言论集会之权”。最后,天华还警告政府:“各国国民之对于政府也,必先提出要求之条件,要求而不得,然后有示威之举动,吾等躐等以为之,则政府不知吾等意向所在,纵掷数人之头颅,亦不过等诸无意识之作为”(徐佛苏:《对于陈烈士蹈海之感叹》)。时黄兴、宋教仁等人对天华议请立宪的活动“咸以为异”,决“行干涉主义”(《宋教仁日记》,1905年1月28日)。
1月29日(十二月二十四),留日湖南西路同学开同乡会,讨论陈天华的意见书。与会者“大反对要求政府之说,而主张各省独立自治”(《宋教仁日记》,1905年1月29日)。
1月30日(十二月二十五)留日湖南同学开同乡会,到二百余人,讨论天华意见书,“皆决议不赞成要求政府之说,而主张全省独立自治”(“宋教仁日记》1905年1月30日)。
1月31日(十二月二十六)黄兴走访宋教仁,“相商阻止陈星台北上之行”,约定明日“同至渠处开特别谈判”(《宋教仁日记》,1905年1月31日)。
2月1日(十二月二十七)黄兴、宋教仁“同至东新译社(天华寓所),与陈星台大开谈判”,“辨难良久”(《宋教仁日记》1905年2月1日)。次日,黄兴告知宋教仁,“言陈星台事已干涉其不作”。
3月19日(二月十四日)宋教仁集《二十世纪之支那》杂志社社员三十余人开会于留学生会馆,商议杂志维持办法,天华出席。因本人著述任务繁重,天华“辞编辑之任”(《宋教仁日记》1905年3月19日)。时天华正日以继夜创作《狮子吼》小说。
7月28日(六月二十六)与宋教仁、程家柽在《二十世纪之支那》杂志社会晤孙中山,商议革命组织的联合问题。“逸仙问此间同志多少?如何?……星台乃将去岁湖南风潮事稍谈一二及办事之方法,讫。逸仙乃纵谈现今大势及革命方法,大概不外联络人才一义……”。会晤结束时,“逸仙约余等来日曜日(星期天,即7月30日)往赤坂区黑龙会会谈”(《宋教仁日记》,1905年7月28日)。
7月29日(六月二十七)出席黄兴邀集在东京的华兴会员在黄兴寓所召开的内部会议,“商议对于孙逸仙之问题”。会上“星台则主以吾团体与之联合之说(赞成);庆午(黄兴)则主形式上入孙逸仙会,而精神上仍存吾团体之说(赞成);刘林生(揆一)则主张不入孙会之说(反对);余(宋教仁)则言既有入会、不入会者之别,则当研究将来入会者与不入会者之关系如何(两可之间);其余亦各有所说,终莫能定谁是”。最后决议加盟与否,听任“个人自由”(《宋教仁日记》,1905年7月29日)。
7月30日(六月二十八)出席中国同盟会在东京赤坂区松町三番黑龙会会址召开的筹备会议。本日到会者有兴中会、华兴会及其他革命团体的代表、留学生和旅日华侨七十人,会议由孙中山主持。会上,讨论通过革命组织的名称和宗旨,又“由孙中山起草盟书,黄兴、陈天华在文字上略加润色,最后选举黄兴、陈天华、宋教仁等八人为起草员。负责起草同盟会章程”(《总理年谱长编》)。
8月13日(七月十三)出席东京留学生在麦町区富士见楼举行的欢迎孙中山大会,到会者一千三百余人。会后天华撰《纪东京留学生欢迎孙逸仙事》,详细报导了这次欢迎会“盛况空前、气象热烈”的动人场面,记录了孙中山本日在会上发表的富有政治远见和强烈鼓动性的长篇演说,并称誉孙中山“实为世界之大人物”,“是本族之一英雄”,“是中国英雄中之英雄”,“是吾四万万人之代表”(详见《民报》第一号)。
8月20日(七月二十)出席中国同盟会在东京赤坂区灵南日人坂本珍弥宅召开的正式成立大会,到会约百人。会上审议通过了由陈天华等人起草的同盟会《总章》和《军政府宣言》(即“同盟会宣言》),选举了同盟会本部干部。孙中山当选为总理,黄兴为庶务,协助总理工作,陈天华任本部书记。同盟会成立后,留日学生相继加盟者约四百余人。
9月21日(八月二十三)中国同盟会决定出版机关刊物《民报》,以张继为发行人,陈天华为经理,“撰稿者为陈星台、胡展堂(汉民)、汪季新(精卫)、朱执信、汪旭初诸人”(曼华:《同盟会时代民报始末记》)。
9月24日(八月二十六)北京发生党人吴樾炸出洋考察政治五大臣案,吴樾当场牺牲,清室大臣载泽、绍英两人被炸伤。上海某些学堂和报刊竟指责吴樾为“病狂丧心”,对五大臣未被炸死,则表示“庆幸”和“慰问”。消息传到东京,天华怒不可遏;奋笔写了《怪哉!上海各学堂各报馆之慰问出洋五大臣》一文。文中,天华赞扬吴樾的壮烈举动,“在中国历史上真不可多见”,揭露清政府毫无诚意的“预备立宪,是“掩天下人之耳目,粉饰一二新政,以愚弄汉人”,抨击上海学堂报馆“颠倒”是非的“慰问”之举,“有愧于文明之代表”(《民报》第一号)。
9月25 日(八月二十七)应同县留学诸君之嘱,撰《周君辛铄事略》一文。周辛铄,字叔川,又号督州,新化县人,天华早年求学之新化实学堂创办人之一,1905年春游学日本,同盟会员,9月23日病逝于日本。新化同学诸君“悯其志而悲其遇”,“嘱(天)华将君之生平略为叙述,以报告同学”。后周辛铄灵柩由其甥苏鹏渡海护归,礼葬于家乡。
10月(九月)天华所撰《国民必读》一书出版。书中,陈天华号召“凡当国民的,都要晓得争权利、义务,不可坐待人家来鱼肉我们。”为此,天华提出了国民要力争的八项权利和应尽的三项义务。这八项权利是:一、政治参与权;二、租税承诺权;三、预算、决算权;四、外交参议权;五、身命财产权;六、地方自治权;七、言论自由权;八、结合自由权。国民应尽的三项义务是:一、人人有纳税的义务;二、人人有当兵的义务;三、人人有借钱与国家的义务。陈天华认为国民要想取得这些权利和义务,还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一、要学问;二、要武力;三、要合群;四、要坚忍。
11月20日(十月二十四)日本文部省颁布了《关于准许清国人入学之公私立学校之规程》(即《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对中国留学生的集会结社、言论通信等横加限制、取缔(《学生公禀》,载《大陆》第3年第22号)。
11月26日(十月三十)《民报》创刊号在日本东京正式发行。孙中山在《发刊词》中,首次公开提出了“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天华发表了《中国革命论》、《论中国宜改创民主政体》、《今日岂分省界之日耶?》等论文和时评。据党人回忆:“《民报》出版,革命精神披露纸上,精卫、汉民两君文章较多。还有署思黄的一位先生,是湖南新化人,姓陈名天华,曾用通俗文字著《警世钟》一书,鼓吹民权主义,语语动听,散布到中国内地,大生效果。……陈先生又在报上发表他的《中国革命史论》和那《狮子吼》的小说,是一般人最喜欢的”(景梅九:《罪案》)。
12月4日(十一月初八)中国留日学生八千余人,为抗议《取缔规则》,实行总罢课。尔后,日本各报又肆意嘲讪,讥为“乌合之众”,甚至公然丑诋为“放纵卑劣”,留学生不胜其辱,便酝酿全体罢学回国。事件初起时,陈天华异常悲愤,但又担心留学界不能团结一致,所以对罢学回国尚有些犹豫,当宋教仁请他写文章陈述反对意见时,他拒绝说:“否,徒以空言,驱人发难,吾岂为耶?”(《陈星台先生绝命一书附跋》)。及至“各校同心,八千余人,不谋而合”,天华受到鼓舞,转而支持这一行动,并坚决主张“全体一致,务期始终贯彻,万不可互相参差,贻日人以口实”(陈天华:《绝命辞》)。
12月7日(十一月十一)《朝日新闻》载文诋毁中国留学生集体罢课,是“由于清国留日学生对文部省命令之解释,过于偏狭而生不满,以及清国人特有之放纵卑劣性情所促疵,惟其团结之力则颇为薄弱”(转引自[日]实藤惠秀:《中国人留学日本史》第394页)。天华“心痛此言”,连夜起草《绝命词》,决定以非常的行动来激励人们“有所警动”,“共讲爱国”。与天华同睡一室的人,见他“握管写文字,至夜分不辍”(《陈星台先生绝命书附跋》)。
12月8日(十一月十二)清晨,天华仍和平时一样盥洗、阅报、进早餐,态度从容。早餐后,天华向友人借得钱二元,出门而去。他先往芝区御门前邮局,将昨夜写好的遗书挂号寄给“神田区骏河台清国留学生会馆杨度收”,然后乘车至大森海湾,投海自杀。在《绝命辞》中,天华这样解释自己的投海行动:“……如《朝日新闻》等,则直诋为‘放纵卑劣’,其轻我不遗余地矣。……鄙人心痛此言,欲我同胞时时勿忘此语,力除此四字,而做此四字之反面,坚忍奉公,力学爱国。恐同胞之不见听,而或忘之,故以身投东海,为诸君之纪念”。次日,天华自杀之消息,为留学界所尽知,“全体痛悼”。其《绝命辞》在中国留学生会馆宣读时,“听者数百人,皆泣下不能仰”(“陈星台先生绝命书附跋》)
12月16日(十一月二十)留日学界为“国士”陈天华举行追悼大会。《祭陈星台先生文》,载《民报》第二号)。
一九0六年(清光绪三十二年丙午)
1月19日(乙巳十二月二十五)长沙学界推派迎接陈天华灵柩回湖公葬的代表苏鹏抵东京后,今日走访宋教仁,“言湘省闻陈星台死,学界大愤慨,开追悼会,到者二千人,公举风初来东扶枢回湘”(《宋教仁日记》,1906年1月19日)。
1月22日(十二月二十八)《民报》第二号因刊登陈天华的遗照、《绝命辞》和烈士小传,以及一篇悼念文章《祭陈星台先生文》,而延期至今日才出版。同日,宋教仁“至东新译社访曾抟九,询陈星台遗文存者有几,遂得其《狮子吼》小说及所译《孙逸仙传》”,宋教仁“皆欲为之续竟其功者”(《宋;教仁日记》,1906年1月22日)。
3月6日(二月初一)东新译社编辑部(新化曾鲲化等为首组织)刊布《陈天华文集募资广告》中谓:“陈君天华著述甚多,或着眼于社会,共谋生存;或劈入政界,驱除专制;或讨论宗教界、外交界,示国民以方针;或因经据史,酌古以宜今,然不免有东鳞西爪之叹。今陈君既慷慨死义,欲读其书者愈多,同人等特全行搜辑,约二十万言,名曰《陈天华文集》,拟付剞劂”,“今拟集资公印,有出资若干者,照例分书若干”(新化自治会刊:《陈君天华绝命书》卷首)。
5月23日(闰四月初一)陈天华灵柩与在上海投江的姚宏业的灵柩一同运抵长沙,“学生列队迎接”(《皮锡瑞日记》,1906年5月23日)。
5月29日(闰四月初七)禹之谟、陈家鼎、宁调元、谭心休等革命党人,领导长沙万余学生公葬陈天华、姚宏业两烈士于岳麓山。“全城学生制服行丧礼,万人整队送之山陵”(姚渔湘:《禹之谟就义记》)。送葬“学生皆着白色制服”,队伍长达十余里,“自长沙城中观之,全山为之缟素”(曾杰:《黄花岗与中国同盟会》)。灵柩抵山后,即举行公葬仪式,禹之谟当众演说,万众振奋,民气大为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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