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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十届纪委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来源:湖南日报

要把廉洁扶贫的要求贯彻到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中,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5.“三超两乱”:深入治理超编制限额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线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乱进人的问题。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开启实现基本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五年,也是巩固反腐倡廉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五年。做好今后五年的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着力加强纪律建设,着力推进正风反腐,着力强化党内监督,着力深化标本兼治,着力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有力保障。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坚定维护核心的政治自觉。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加强理论武装,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四个服从”,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坚决查处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

强化服务大局的使命担当。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描绘的宏伟蓝图,是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湖南的具体落实,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湖南的生动实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融入大局、主动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这个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根本保障,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推动各级党组织把党代会精神落到实处。要围绕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防止措施落空、政策“睡觉”,确保政令畅通。

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担当体现忠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爱党忧党之心化为实际行动,真正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坚决防止责任落实形式化、表面化和被动化。要严格执行问责条例,抓住典型,严肃追责,以问责常态化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

(二)强化党内监督,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意见》要求,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住思想教育这个根本、严明纪律这个关键、选人用人这个导向、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用《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照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加强党性修养,加强自我约束,提高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行为,坚决反对和制止搞小团伙、小圈子、乱接“天线”等不良现象,坚决反对和制止搞人身依附,坚决反对和制止拉拉扯扯、吹吹拍拍,坚决反对和制止以单位划线、以地域划线,着力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解剖,勇于向顽瘴痼疾开刀,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深化政治巡视。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发挥专项巡视优势,精准发现,定点突破。注重巡视成果运用,举一反三,推动整改。全面开展市县巡察,形成巡视巡察一体化监督格局,实现巡视巡察全覆盖。

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上级党组织和纪委要把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多了解下级一把手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多听取干部群众对下级一把手的意见和反映,发现问题线索要及时处置。各级纪委要加强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建立健全纪委约谈提醒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向上级纪委报告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廉洁档案,实行痕迹化管理。健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强化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核查。

坚持将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与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完善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健全监察组织架构,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互配套、相互促进。加强“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完善部门之间、地区之间信息共享机制,加快从传统监督向科学、全程、全面监督转变。

(三)加强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严起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坚守政治原则和行为准则,把纪律和规矩刻在心上,做到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严查处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传播政治谣言、对抗组织审查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准确把握常态、大多数、少数和极少数的关系,严格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的行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起责任,特别是要用早、用准第一种形态,寓监督于日常管理之中,发现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使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心、监督的存在、纪律的严明。各级纪委要加强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和集中处理,采取警示教育、谈话函询、组织处理、党纪处分等方式,及时处置有关问题。要认真甄别谈话函询情况,加大抽查核实力度,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

(四)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变,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

继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突出审查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干预司法活动,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持续形成震慑。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坚持依规依纪、安全文明执纪审查,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推动法院、检察、组织、宣传、公安、审计等成员单位各尽其职,增强反腐败整体效能。切实抓好追逃防逃工作,让腐败分子没有藏身之地。

继续加大对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治理力度。围绕脱贫攻坚、惠农助农政策措施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工作,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等问题。要结合实际、对症下药,定期梳理问题线索,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定期曝光。对克扣群众救命钱的,要加重处理,严惩不贷。要把廉洁扶贫的要求贯彻到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中,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

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改作风,干部群众最担心的是问题反弹,最盼望的是保持长效。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持越往后执纪越深越细越严,由解决面上问题向解决深层次问题延伸,由集中整治向常态治理深入,推动作风全面好起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重点整治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四风”顽疾,紧盯严查“四风”新变种、新花招,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让好的作风成为习惯,让习惯变成自然。

加大对为官不为问题整治力度,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引导广大干部正确认识反腐倡廉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廉政与勤政的关系,把忠诚、干净、担当统一于干事创业的过程中,干干净净做人,兢兢业业做事。各级纪委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完善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支持领导干部坦荡真诚地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靠前服务、积极作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旗帜鲜明地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对造谣中伤、诬告陷害的,要严肃处理。

(五)深化标本兼治,扎紧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

加强理论武装。引导党员干部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打牢理想信念基础。加强党性教育和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宗旨意识,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得与失的关系,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品行、正操守、养心性。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和舆论引导,讲好廉洁故事,引导人向善向上。加强红色文化教育和廉洁教育基地建设,激励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弘扬湖湘廉洁文化,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倡导廉洁家风,管好配偶子女和亲属,让廉洁的种子在家庭生根发芽,让清风正气充满整个社会。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推动各级各部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权力配置,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压缩腐败滋生空间。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格选人用人监督特别是对动议环节的监督,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紧盯住行政审批、财政资金管理、国有资产处置和国有企业投资经营、公共资源交易特别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和矿产资源出让转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坚决查处暗箱操作、以权谋私、“提篮子”“白手套”等违纪违法行为。大力推动党务、政务、村务、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进一步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遏制权力寻租行为。

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认真遵守党章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颁布的一系列党内法规。认真总结我省反腐倡廉的实践经验,及时固化为制度规定。完善和细化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制度,推动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制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完善内部监控机制,防止商业贿赂。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公务员工资福利制度。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工作程序。切实发挥廉政智库和专家学者在廉政决策咨询等方面的作用,增强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员领导干部不论职位多高,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必须带头遵守法律、尊崇党章,必须带头依法依规办事,切实增强法律制度的刚性约束,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六)以改革精神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三转”无止境。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坚持党性原则,对党绝对忠诚,对人民无限深情。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实现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全面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实现省市县派驻监督全覆盖。探索推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管理,加强国有企业、高校、医院、工业园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尤其是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加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加强系统内外、上下干部交流,增强队伍生机活力。

执纪者必先守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特别是强化对执纪审查权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切实防止“灯下黑”。对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决从严处理,清除害群之马,保持队伍纯洁。同时,要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为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提供支持。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执纪问责,坚决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努力交上一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答卷。

新的征程已经开启,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圆满完成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1.“九个严禁”: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约法三章”“三个一律”:哪个地方出了问题,就追究这个地方党委书记的责任;哪个部门出了问题,就追究这个部门一把手的责任;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这个环节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一律快查严办,一律通报曝光,一律上追一级。

3.“七个有之”: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4.“五个必须”: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5.“三超两乱”:深入治理超编制限额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线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乱进人的问题。

6.“一网两微”:省纪委三湘风纪网、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其中官方微信在全国15家省级纪检监察政务微信中排名第一。

7.“十条禁令”: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8.“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是第一种形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是第二种形态;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是第三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是第四种形态。

9.“三转”: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10.“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责任编辑:周凌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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