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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开幕 杜家毫向大会作报告


来源:华声在线

许达哲宣布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开幕,全体起立,高唱国歌。 (一)坚持创新引领,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 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努力建设经济强省和科教强省。

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矢志不渝全面深化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进入集中攻坚期,必须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在系统推进、专题攻坚、探索突破上持续发力。

(一)推进系统改革,强化基础支撑。

突出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好“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围绕经济结构的制度性问题推进改革,着力形成新供给、释放新需求,培育经济增长新机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市场配置要素改革,推动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加快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确立科学的价格机制,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深化农村改革,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建立“三权分置”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农村产权制度,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充分运用网络、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创新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效能。深入推进文化、生态、司法、社会、群团组织、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重点改革,注重改革系统集成,形成配套制度体系,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聚焦专题改革,破解发展难题。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精心组织实施一批专题性改革。合理划分省与市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探索建立省直管县管理体制,扩大经济发达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全面壮大经济强县方阵。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健全产权保护制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促进公平竞争和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和制度,激发非公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改革境内外投资管理体制,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积极推进金融改革,健全金融市场体系,创新融资模式和融资渠道,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做优做强,有效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

(三)探索试点改革,塑造体制优势。

认真抓好中央部署、省委确定的重大改革试点,使之符合中央精神、形成湖南特色。依托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湘江新区等国家战略平台,用好先行先试权,打好改革“组合拳”。激励基层开展原创性改革试点,争取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取得一批群众认可度高、示范带动性强的改革经验和试点成果,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五、坚持发展民主法治,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省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积极发展最广泛的人民民主,深入推进法治建设,让民主法治的阳光普照三湘大地。

(一)积极发展人民民主,提高民主政治发展水平。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支持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党对人大换届选举的领导,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积极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式,支持政协开展民主监督。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做好宗教、侨务、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工作,实施统一战线“凝心聚力‘十三五’行动”,不断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画大画美同心圆。完善和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发展基层民主,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不断提高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水平。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动员人民群众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建功立业。

(二)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提高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保障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推动全省各项事业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打造法治湖南建设“升级版”。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建成法治政府。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严格司法,严格执行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相关规定,有效保障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强化全民法治信仰,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价值追求。

(三)完善权力运行机制,提高权力制约监督水平。

推进权力运行法治化、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完善党委决策机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决策作用,实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等领域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权力、责任、负面“三个清单”,实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确保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四)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提高平安湖南建设水平。

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构建部门分工履职、全民共建共享的治理格局。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国家安全工作,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确保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行网格化治理,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南。坚持安全发展,落实安全责任,着力加强食品药品、道路交通、矿山、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面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使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管理服务工作,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全面加强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社会规范作用,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责任编辑:石凌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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