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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吸引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最高获百万安家费


来源:红网

2015年株洲市领军人才申报开始了。日前,市委人才办、市科学技术局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株洲市领军人才的通知》,此次申报的领军人才包括创业、创新两类,申报从即日起至7月15日止。而第一批申报时,要求为2013年7月1日起来株洲创(领)办企业,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创业人才。

2015年株洲市领军人才申报开始了。日前,市委人才办、市科学技术局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株洲市领军人才的通知》,此次申报的领军人才包括创业、创新两类,申报从即日起至7月15日止。

与去年第一批领军人才具体申报条件相比,今年的申报条件发生了细微变化,条件更宽松、细化。

创新类放宽对引进、工作时间的要求

此次要求,申报对象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或我市亟需引进、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其中,申报创新类领军人才,只需要符合两个条件其中之一就可以。即在株洲市从事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管理、文学艺术等工作,享有较高声望,主持省部级以上重要课题或重点学科,研究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领先水平,具有重大创新和重要影响,对社会民生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高层次人才。

或在株洲市知名企业中担任中高级职务的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主要专家;承担省级以上重大专项、国家863计划、国家支撑计划等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研成果丰富的高层次科研技术人才。

第一批申报时,对引进、工作时间有具体的要求。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新引进或已签订用人协议,3个月内正式到岗,引进后将在株洲连续工作5年以上。

创业类条件由原来的3个变成了4个

申报创业类领军人才,条件由原来的3个变成了4个,且需要同时具备所有条件。即已经或准备在株洲市创业,具有较丰富的创业经历和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为创业团队的牵头人或主要创办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和社会效益,无不良记录,主营业务符合国家和我市的产业政策;创办或参办的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2010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或者申报时尚未在株洲市注册,但计划6个月内在株洲注册成立企业;以现金创办或参办科技型企业的,注册资本中的个人出资额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不低于10%;以技术入股方式与本市现有企业合作创业的,持股比例不少于10%。

而第一批申报时,要求为2013年7月1日起来株洲创(领)办企业,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创业人才。 《长株潭报》记者胡芳株洲报道

政策支持

最高可获100万元扶持资金

据了解,进入到专家评审环节,将采取10分钟PPT项目汇报+10分钟质询答辩方式进行。

根据人才项目评审情况,创新类领军人才给予10万-50万元的创新扶持资金,创业类领军人才给予50万-10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新引进且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领军人才按不同层次给予10万-100万元的安家补贴。

同时还享受《关于实施“株洲市万名人才计划”的意见(试行)》、《株洲市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株洲市重点产业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和《株洲市公共服务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其它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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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谐]

标签:领军人才 安家费 求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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