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一烟花厂重大事故隐患未报 领20万罚单
2015年04月22日 09:27
来源:长株潭报
作者:聂千川
数据显示,3月份,株洲高危行业和工贸企业自查隐患总数1567项,整改完成1535项,整改完成率97.96%,安全生产事故同比下降16.7%,经济损失同比下降94.5%。
株洲讯(记者聂千川 通讯员 刘泰谊)4月21日,记者从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3月份,株洲市桃水煤矿泉塘冲井、醴陵市荣发引线厂、醴陵市白兔潭镇峤岭村规范引线厂等17家企业,因重大事故隐患未报、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等原因,被责令停产整顿(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
数据显示,3月份,株洲高危行业和工贸企业自查隐患总数1567项,整改完成1535项,整改完成率97.96%,安全生产事故同比下降16.7%,经济损失同比下降94.5%。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被叫停的17家企业中,位于茶陵县的宁波市环湖建设有限公司黄泥岭铁矿因为矿区范围与醴茶铁路距离不足1000米,被暂时停产停业整顿,这是株洲市首个因为距离交通要道过近被停产的企业。攸县紫金烟花厂因重大事故隐患未报,拿到安监部门今年以来开出的最大一笔罚单——20万元。
此次被记分的企业,问题主要为隐瞒安全隐患情况、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醴陵市纪初鞭炮厂、茶陵县腰陂福利加油站等54家企业被记1分和3分,并被处以相应罚款。企业安全生产考核采取记分办法,在初始安全状态下单位默认为满分12分,全年被扣除12分的企业,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将会遭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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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企业被挂牌督办
《长株潭报》株洲讯 日前,从株洲市安监局传来消息,5家企业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挂牌限期整改。
据了解,此次督办,将以新安法为准绳。限期未整改的企业,按照“依法治安,重典治乱”的思路,不仅加重企业经济处罚力度,企业主要负责人也将降级、撤职,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还将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纳入“黑名单”管理期间,企业将不能享受各项政府资助扶持补贴,也无法通过公司上市申请审核,甚至还将影响其参与项目招投标活动等。(长株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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