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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男子爬上塔吊26小时讨要工程款 扰乱秩序被拘5天


来源:长株潭报

本报株洲讯(记者 曹伟)9月23日上午7时许,在天元区某工地上,一名男子为讨要工钱爬上了近百米高的塔吊。最后直到施工方同意付款,男子才从塔吊上下来,而此时他已经在上面呆了整整26个小时。昨日,记者从天

本报株洲讯(记者 曹伟)9月23日上午7时许,在天元区某工地上,一名男子为讨要工钱爬上了近百米高的塔吊。最后直到施工方同意付款,男子才从塔吊上下来,而此时他已经在上面呆了整整26个小时。昨日,记者从天元公安分局泰山路派出所获悉,爬塔吊的男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治安拘留5天。

9月23日上午7点20分左右,天元警方接到报警,在天元区泰山路某工地上,有一男子爬上塔吊欲轻生。民警赶到现场后,只见一男子站在近百米高的塔吊顶端,还在来回走动。

据现场人员向警方介绍,男子叫做曾某,是湖南湘乡人,今年40多岁,原本承包了该工地一栋楼的钢筋安装工程。但在与施工方结算工程款时,双方对于工程款的数目有不同意见。曾某几次找到施工方,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曾某便爬上了工地的塔吊。

事发后,公安、消防和劳动监察部门都赶到了现场。当天天上飘着雨,警方在现场拉起警戒线,疏散了无关人员。

株洲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执法科工作人员介绍,施工方称还有5万余元的尾款,而曾某以亏损为由,要求施工方支付17万元。现场工作人员曾通过电话、短信、喊话等方式劝解,可曾某却不为所动。

9月24日上午9点,施工方同意支付9万元,在塔吊待了26个小时的曾某终于走了下来。

然而,拿到工程款的他却因为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予以治安拘留5天,这也是近期首个因为爬塔吊被处以行政拘留的人员。

□提醒

极端方式维权可能违法

株洲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执法科工作人员称,劳动者在遇到劳资纠纷时可先行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遭遇欠薪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切不可采取极端的方式进行维权,否则不但浪费了大量公共资源,而且还有可能构成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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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凌炜]

标签:塔吊 男子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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