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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老人6年借出60万 借款人却不知踪影


来源:长株潭报

本报株洲讯(记者 姚时美)看着厚厚的一沓借条,宋女士很是苦恼,欠了她近60万元本金的借款人消失了。 宋女士家住芦淞区原摩托车大市场一老旧小区内。2007年7月,经朋友介绍,一名姓吴的女子找到她,承诺每

本报株洲讯(记者 姚时美)看着厚厚的一沓借条,宋女士很是苦恼,欠了她近60万元本金的借款人消失了。

宋女士家住芦淞区原摩托车大市场一老旧小区内。2007年7月,经朋友介绍,一名姓吴的女子找到她,承诺每月给她2分的利息,向她借款。第一次宋女士借了17000元给她,当时吴某告诉宋女士,自己在株洲投资办鞭炮厂、家政公司。以后,吴某又陆陆续续向她借钱,直到去年4月,吴某借走了最后一笔款项1万元。

宋女士说,在6年时间里,吴某只偿还过8000多元的息金,此外就再也没有还过款,最后宋女士起了疑心,一打听才得知,吴某根本没有开办鞭炮厂,也没有家政公司。发现情况不对时,欠债人的电话打不通,人也消失了。70多岁的宋女士和老伴还曾找到吴某的老家,但都没能找到人。

宋女士说,现在她请律师打官司都很困难,一生的积蓄都被借了出去。从1987年她在株洲做小买卖起,到去年,总共积攒了40多万元,这还不算,为了房贷,她还从亲友那里借了10多万,如今这近60万元的本金一分钱不见,30多万元的利息更是没有着落。

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申验说,借贷关系中,标准的做法是借款合同、借据、付款凭证三者结合才完整,宋女士的放贷数额较大,除了借条,还要有付款凭证,才更有利于追回债务。

[责任编辑:周凌峰]

标签:株洲 借款人 不知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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