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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男子不接受女友分手 挟持对方外婆逼相见


来源:株洲晚报

”为了能够再见女友一面,29岁的曾华(化名)以小琳出了事,想见家人为由,将小琳的外婆贺茹(化名)“接走”。8月18日凌晨3点,攸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酒埠江派出所民警赶到益阳,将曾华抓获,并将贺茹送回家。

女朋友提出分手后不愿相见,他找借口把她外婆带到益阳

“你要不来见我,就见不到你外婆了”

“你要不来见我,你就再也见不到你外婆了,自己看着办。”为了能够再见女友一面,29岁的曾华(化名)以小琳出了事,想见家人为由,将小琳的外婆贺茹(化名)“接走”。8月18日凌晨3点,攸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酒埠江派出所民警赶到益阳,将曾华抓获,并将贺茹送回家。

17日6:00

半个月前,女友小琳就要求分手,但一直到17日,曾华都难以接受这件事。

曾华在攸县一处矿井挖煤,小琳在附近打工。今年3月,两人相识后迅速走到一起。小琳喜欢住宾馆,每天要吃大餐,曾华都一一满足。不到三个月,曾华就花去几万元积蓄。两人经济都不富裕,曾华暗示小琳,今后还得过日子,得学会节俭,对方却要求分手,且避不见面。

17日15:30

骑着三轮摩托车,曾华赶到酒埠江镇,小琳的外婆贺茹住在那。贺茹今年70岁。曾华以小琳出了车祸想见她一面为由,将她哄上车。期间,曾华背着贺茹给小琳打了个电话,称如果她不出面,就再也见不到外婆。

17日17:00—23:00

曾华租了辆面包车,借口小琳在省城医院住院,将不明情况的贺茹带到长沙,后又跑到益阳,将贺茹安顿在一家招待所。之后,曾华给小琳打了个电话,要她带上四万块钱来益阳见面,且不准报警,否则就要他们“全家好看”。

18日3:00

民警和小琳及其家人一起赶到益阳,在确认曾华身份后,将其抓获,并顺利找到贺茹,将她送回了家。由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曾华被处以行政拘留12天。

昨日,记者联系了小琳的舅舅。他告诉记者,两人相见后,禁不住曾华苦苦相求,小琳同意和好。据悉,小琳今年23岁,有一个3岁大的孩子。

“他要被拘留12天,他出来那天我就去接他。”小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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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谐]

标签:曾华 外婆 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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