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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一村3名组长举报村委会 质疑13万补贴去向


来源:株洲晚报

株洲晚报6月14日讯(记者刘玺)前日,天元区三门镇株木村3名组长拨打晚报热线28829110:从2003年起,国家每年都会发放一笔公益林补贴款,但村委会一直没有把补贴款发放到组里,他们怀疑这笔钱被挪用

株洲晚报6月14日讯(记者刘玺)前日,天元区三门镇株木村3名组长拨打晚报热线28829110:从2003年起,国家每年都会发放一笔公益林补贴款,但村委会一直没有把补贴款发放到组里,他们怀疑这笔钱被挪用了。

组长反映:领到的都是“空存折”

株木村枫树组组长介绍,按照国家补贴标准,村里的公益林补贴款以前是每年8000多元,几年前增加到1万多元。“按照政策,村委会每年都要将补贴款发放到组里和林农,但我们从没领过这笔钱。”

“之后,很多村民要求村委会将补贴款发放到组和个人。”浪水组组长马足安说,2006年,村委会给各组发了一本存折,说以后每年6月份都可以领补贴款。“存折是发了,但里面根本没有钱,我们没有能力补偿组里的林农,他们意见很大。”

株木村枫树组组长表示,为此,他们多次找到村支书田立,但田立一直没有公布补偿款去向。“2003年至今,补偿款总额已经超过13万元,我们怀疑这笔钱被村委会挪用了。”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称,这些年,村委会将部分补贴款作为村干部的工资发放。

记者了解到,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细则》的规定,各级财政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将应发公益林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补偿基金,一律通过乡镇财政“一卡通”存折发放到林农,各级部门都不能挪作他用。

如现场界定权属为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生态公益林,其补偿款属于村民小组全体村民所有,由村或小组负责人领取;如果已界定为个人的生态公益林,其补偿款必须由其本人领取。

村支书说法:村委会支配补贴款在当地是普遍现象

株木村村支书田立表示,村委会每年都领到了公益林补贴款,这笔钱没有发放到各组,但也没有发给村干部作为工资,而是用在了村民身上。“村里有20多名兼职森林防火员,我们把部分补贴款作为他们的补贴金发放。”田立说,同时,村里的植树造林、荒山治理也用了部分补贴款,属于专款专用。

“补贴款的用途都有账目可查,村民要是不相信可以来查账。”田立说。

“根据相关政策,村委会每年必须将补贴款发放到各组和林农,你们为什么不把这笔钱发放下去?”记者询问。

对此,田立称,村委会支配补贴款的做法可能有些不妥,但也是为了更好地进行管理,而这在当地也是普遍现象。

镇政府回应:将介入调查,发现违规将严肃处理

对此,三门镇政府一名负责人介绍,生态公益林补贴款是从2003年开始发放的,他们每年都会把这笔钱发到村委会。“以前的很多资料已经丢失,我们无法查到株木村领到的补贴款总额。”该负责人表示,补贴款属于专款专用,村委会肯定不能挪用或截留。

“我们将对此事展开调查,如果发现村委会存在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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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凌炜]

标签:补贴款 组长 株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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