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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教练酒后驾车 永州公安当场查获


来源:凤凰湖南

凤凰湖南讯(通讯员盘佳祝武明)1月26日晚,永州市公安局组织民警在零陵中心城区开展以查处“酒驾”为重点的道路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执勤民警采取设卡临检的方式对过往车辆实行逢车必查,逢车必检,认真查验车辆

凤凰湖南讯(通讯员盘佳祝武明)1月26日晚,永州市公安局组织民警在零陵中心城区开展以查处“酒驾”为重点的道路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执勤民警采取设卡临检的方式对过往车辆实行逢车必查,逢车必检,认真查验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年检标志等,严查超员超载、涉牌涉证、毒驾、酒驾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20时15分,一台银色捷达教练车向临检卡口驶来,执勤民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并接受检查,教练车反而加大油门加速企图冲关,执勤民警立即对其进行拦截并成功将驾驶员控制起来,执勤民警通过检查发现车内酒气熏天,驾驶员杨某某满脸通红,副驾驶和后排座位有几名学车学员,个个说话带着酒气。执勤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杨某某下车进行酒精呼吸测试,驾驶员杨某某很不愿意配合,并声称未饮酒。经对驾驶员杨某某进行酒精呼吸测试后,属醉酒驾车,执勤民警立即将驾驶员杨某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随后,带至交警大队进行约束至酒醒并配合交警调查。经医院进行血液检验,杨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1mg/100ml,属醉酒驾车。经调查,杨某某系永州市零陵区某驾校教练员,被查当日是带领3名学员在道路上练车至傍晚,教练员杨某某与3名学员在一农家土菜馆就餐,席间饮用不少米酒。餐后,3名学员乘坐由教练员杨某某驾驶的捷达教练车回家,路经检查卡点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目前,杨某某因属于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杨某某身为驾校教练,不仅不教育学员做到酒后不开车,自己反而带领学车学员饮酒驾车,他不仅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和教练证,取消其教练资格,还要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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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谐]

标签:教练 公安 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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