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平江县店主被盗后一时愤怒暴打小偷成被告


来源:长江信息报

岳阳新闻网讯(记者 李佐 通讯员 彭峰)小偷固然可恨,但抓获小偷不报警,自己动用私刑给小偷一个教训的行为却是违法行为。9月22日,因为动用私刑将小偷打伤,方汇朋(化名)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代价,平江

岳阳新闻网讯(记者 李佐 通讯员 彭峰)小偷固然可恨,但抓获小偷不报警,自己动用私刑给小偷一个教训的行为却是违法行为。9月22日,因为动用私刑将小偷打伤,方汇朋(化名)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代价,平江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

年近五旬的方汇朋是平江县的一位小店主,在该县一个风景区内经营一家小卖部。今年5月10日上午,两名当地少年方某和熊某潜入小卖部内,正准备实施盗窃时被方汇朋抓获。脾气火爆的方汇朋没有报警,而是拧起棍子将两人打了一顿。然后,仍觉得不解气的方汇朋又找来绳子,把两人绑在小卖部前面的树上,并用木条对方某的身体进行抽打,导致方某身体多处受伤,其中左手严重受伤。方某被送至医院后检查发现,因钝性外力致左手第四、五掌骨骨折,其损伤程度为轻伤。

法官说法:被告人方汇朋本是受害者,可是由于一时愤怒,将进入自己店内盗窃的两名少年打伤,一瞬间身份变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施暴人,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一念之间,由受害者变成被害人。好在方汇朋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在民事部分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周凌峰]

标签:小偷 平江县 店主被盗后一时

人参与 评论

新闻图片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