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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党员干部违规殡葬将被追责


来源:潇湘晨报

7月8日,笔者从岳阳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根据近日下发的《关于整治党员干部违反殡葬改革有关规定的行为的实施方案》,从即日起,岳阳市将启动为期两个月的党员干部违反殡葬改革有关规定行为的集中整治。

本报岳阳讯 7月8日,笔者从岳阳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根据近日下发的《关于整治党员干部违反殡葬改革有关规定的行为的实施方案》,从即日起,岳阳市将启动为期两个月的党员干部违反殡葬改革有关规定行为的集中整治。

方案规定,党员、干部不得在居民区域、城区街道、公共场所违规搭建灵棚。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治丧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收敛钱财。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火葬,不得违法土葬或火化后将骨灰装棺再葬。党员、干部建造公墓、陵园必须审批,不得在“三沿六区”(沿公路、铁路、河道两侧和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区、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建造公墓,不得在非法墓地安葬、不得乱埋乱葬。禁止党员、干部建造豪华墓、活人墓,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安葬单人或双人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此外,禁止党员、干部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不得在丧尸活动中扬幡招做道场、焚烧纸扎、抛撒民币。在集中整治期间,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在各地全天候巡查督导,并接受群众举报。24小时举报电话:0730—879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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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谐]

标签:党员干部 殡葬改革 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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