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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682件减刑假释案网上公示 接受监督


来源:岳阳新闻网

(记者 彭雨琪通讯员 舒丽莉)5月 16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受理的682件减刑假释案件在岳阳法院网上进行公示,使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能够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岳阳新闻网讯 (记者 彭雨琪通讯员 舒丽莉)5月 16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受理的682件减刑假释案件在岳阳法院网上进行公示,使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能够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在立案后5日内依法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罪犯的个人情况、原判认定的罪名和刑期、罪犯历次减刑情况、执行机关的建议及依据,公示应当写明公示期限和提出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限为5日。“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者举报经查不实的,法院才能作出减刑、假释裁定。”据该院审监庭庭长杨辅介绍说,下一步,该院还将减刑假释案件的裁判结果在互联网上公布,保障社会公众对于减刑假释案件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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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童声杨]

标签:减刑 假释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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