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桑湖生死局:保护区“缩水”为经济让路
2014年05月16日 15:22
来源:中国科学报
作者:成舸
采桑湖是一个湖,也是一个地名,它还是一个村、一个镇、一所保护站、一块候鸟碑、一个精神符号。” 在身为岳阳市岳阳楼区人大代表的彭祥林看来,无论是修堤圈田,还是养蟹种藕,采桑湖的经营者几乎是“条条违法”。
记者/成舸
采桑湖是一个湖,也是一个地名,它还是一个村、一个镇、一所保护站、一块候鸟碑、一个精神符号。在东洞庭湖,再没有哪个名字和保护区靠得那样近。
如今,这个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仅一堤之隔的万亩内湖,正因新一轮的水面经营权出让而变得命运难料。
3月以来,昔日安宁的采桑湖变得骤然热闹起来。汛期尚未来临,视线中本应是滩涂和水面的地方却出现了几台挖土机,几条不知何时堆成的低矮长垄延伸出几公里长。
“那边是养殖区,这边是种植区。”4月18日下午,正在指挥现场施工的负责人指着湖心方向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据介绍,之所以在湖心筑堤,是为了一半养蟹,一半种藕。筑堤处原本就有一道“老堤子”,只是没现在这么高罢了。
由于在浅水区改种莲藕,本应属于这个季节的自然过渡带——滩涂不见了,被分割成了一圈圈的“藕田”。藕田边缘,一台大型抽水机正开足马力,将湖心的水一级级地抽送出来。
别号“洞庭湖鸟人”的岳阳市湿地保护促进会会长彭祥林是采桑湖的常客。他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4月初的一天,他与朋友结伴来拍鸟时发现采桑湖面貌大变,遂愤然在网上发帖,将采桑湖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
2013年12月3日,受采桑湖镇委托,岳阳市君山区发展改革局将采桑湖大湖四堤面积约1万亩的5年经营权在该区政务中心的资产交易中心大厅挂牌出让。年出让价格从起拍价110万元一路飙升,最终以370万元成交价被岳阳籍商人黄振雄拿下。而上一个承包期每年的承包价格为38万元。
“370万元和38万元概念当然不一样,肯定要增加一些经营的品种,不然效益怎么拿得出来?”黄振雄的合作者、安徽籍的周老板向《中国科学报》记者坦承,过去十年开展的是普通的野生养殖,“说白了就是‘人放天养’,但370万元的话,在品种和鱼苗数量上肯定要增加,如果还按常规的养法,利息都收不回来”。
尽管低于竞标价格,370万元的实际承包价,相较于过去的38万元仍近乎天文数字。在当地镇政府眼里,这已是国有资产的“增值”,本应是一项政绩。可在有关专家看来,这种出让不啻于“掠夺式开发”。
在身为岳阳市岳阳楼区人大代表的彭祥林看来,无论是修堤圈田,还是养蟹种藕,采桑湖的经营者几乎是“条条违法”。
在洞庭湖区,湖泊历来是人们生产生活的最重要载体,随着传统养殖向现代水产业发展,各种湖面水体成了各方争夺的焦点,谁能拿下更多湖面,谁就能在市场上占据主动。因此,即使在退田还湖的今天,“圈湖”现象不仅依然存在,而且更趋白热化,以致一些企业纷纷将触角伸向了保护区的“灰色”地带。
5月,挖掘机在推平浅水区用来种藕的矮围。彭祥林摄
图为2013年的采桑湖湿地易梓林摄
采桑湖生死局
■本报记者成舸
采桑湖是一个湖,也是一个地名,它还是一个村、一个镇、一所保护站、一块候鸟碑、一个精神符号。在东洞庭湖,再没有哪个名字和保护区靠得那样近。
如今,这个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仅一堤之隔的万亩内湖,正因新一轮的水面经营权出让而变得命运难料。作为洞庭湖区保护与开发博弈中一个极具代表性的缩影,采桑湖此次能否成功破“局”,不仅事关自身及周边的命运,更折射出新近获国务院批复的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的未来走向。
新一轮“围湖造田”
“保护区到了,请下车。”从湖南省岳阳市区开往钱粮湖镇的中巴在大堤上停下,根据当地人指引,记者在草丛中发现刻着“采桑湖”三个字的一块石碑。
脚下是已成为县道的洞庭大堤,将内、外湖分开:堤外是错落有致的湖心湿地岛屿,堤内就是混合了造化与人工痕迹的采桑湖。由于避开了大湖出入长江的航运通道,这里成了整个湖区湿地生态最完好、最受候鸟欢迎的觅食和栖息地之一。
3月以来,昔日安宁的采桑湖变得骤然热闹起来。汛期尚未来临,视线中本应是滩涂和水面的地方却出现了几台挖土机,几条不知何时堆成的低矮长垄延伸出几公里长。
“那边是养殖区,这边是种植区。”4月18日下午,正在指挥现场施工的负责人指着湖心方向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据介绍,之所以在湖心筑堤,是为了一半养蟹,一半种藕。筑堤处原本就有一道“老堤子”,只是没现在这么高罢了。
由于在浅水区改种莲藕,本应属于这个季节的自然过渡带——滩涂不见了,被分割成了一圈圈的“藕田”。藕田边缘,一台大型抽水机正开足马力,将湖心的水一级级地抽送出来。
别号“洞庭湖鸟人”的岳阳市湿地保护促进会会长彭祥林是采桑湖的常客。他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4月初的一天,他与朋友结伴来拍鸟时发现采桑湖面貌大变,遂愤然在网上发帖,将采桑湖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
对于采桑湖眼下的改变,中科院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观测研究站的侯志勇博士深感忧虑。他认为,采桑湖湿地的完整结构遭到破坏,不仅导致其整体生态功能弱化,引发一系列生态风险,由半人工系统彻底转换为人工系统,还需要高强度的物质和能量投入,这对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也带来巨大挑战。
在东洞庭湖保护区,由于外湖水位季节性变化强烈,采桑湖一直是候鸟们的一个重要食源补给地和栖息地。嘴巴长而上翘的反嘴鹬是采桑湖的标志性候鸟之一。彭祥林曾在这里拍过大量的反嘴鹬照片。对于目前的改变,他似乎早有预感:“拍一年少一年,今年拍了明年也许就拍不到了。”
据保护区管理局采桑湖站站长易飞跃向《中国科学报》记者介绍,鹬类喜欢生活在浅水滩涂水和泥交界的地方,吃小个头软体动物和泥巴里的植被,“改成藕田后,鹬没有食物来源,就不会来了”。同时受到影响的禽类还有雁、鸭、鹤等湿地常客。
“这是一个系统的改变,其影响是缓慢且难以恢复的。”谈及采桑湖的未来,易飞跃深感无奈。
易飞跃的无奈源自两点:第一,采桑湖属于洞庭湖保护区的实验区,生产经营活动并未完全限制;第二,这里是采桑湖镇的土地,并不归保护区管辖。因此,保护区管理部门只能提出建议,不好直接干预。“我们也气愤,但无力去改变,只觉得自己很渺小。”他说。
采桑湖究竟是个什么湖
采桑湖镇距采桑湖约5公里。在镇长办公室里,记者见到了年轻的镇长杨剑波。据介绍,采桑湖镇现隶属于岳阳市君山区。1958年,钱粮湖农场在此围垦打垸,形成1万亩的水面,采桑湖由此形成。
“采桑湖有三个性质,第一,它是华洪运河的调蓄湖,运河本身是一条没有出口的断头河,采桑湖起到调蓄作用;第二,它是周边老百姓赖以生产生活的基地,靠湖吃饭,历史上一直就有养殖生产活动;第三,它属于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距核心区只有一堤之隔,但本身并非核心区,而是‘实验区’。”杨剑波告诉记者。
水利、生产和生态,正是这三种功能的同时存在,令采桑湖的处境变得微妙。按当地政府的说法,水利安全似乎被排在第一位,生态则处于被兼顾的末位。
不过,湖南省政府参事、水利厅原总工程师聂芳容却认为,采桑湖的调蓄功能在三峡建成后已不如从前明显,而且与生态功能并不矛盾。“真正引发矛盾的是生产上的过度开发,不仅危及生态,对水利也会形成隐患。”
“近万亩的湖,怎么能拿来种藕呢?”目睹眼前的改变,曾担任过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局长的聂芳容很不理解:“种藕,就把水位限制死了。”他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种藕对水位的要求比种水稻还要“苛刻”,完全违背了调蓄的要求。
聂芳容介绍,当外湖涨水时,作为内湖的采桑湖水位也应保持一定高度,以减小堤内外的横向作用力。而这与养殖和种藕是相矛盾的。养殖不仅污染水质,为了捕鱼有时还需要把水排干,改成藕田就更装不下水了。“堤都修到湖心去了,这肯定不行。”
据记者了解,在邻县华容的塌西湖,曾发生过因包湖种藕导致汛期往外排水使周围农田被淹的事件,这证实了聂芳容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
“靠湖吃饭”是对水面进行开发的另一条硬理由。
据统计,采桑湖垸的现有总面积为3万多亩,有水面1万亩,耕地1万亩,湖草湿地1万亩。靠近湖的居民被划成一个行政村——“采桑湖渔场”,隔堤而居。
村委会治安队长郭主任告诉记者,全村三个组在籍村民千余人,除去数百人常年在外务工,村里的常住人口约有800人左右,多为老人、妇女和小孩,几乎都在湖西侧堤内分三片集中居住,家家都有自己的农田和鱼塘。
事实上,村民“靠湖吃饭”的历史早已发生改变。郭主任自己家就并不靠湖吃饭。他妻子开了家小店,他则在外面做些别的事情,家里条件还不错。像他家这种情况的,村里并不在少数。
郭主任回忆,相反,采桑湖的生态功能近年来却在逐渐恢复中,并且越来越显得重要起来。
2013年,湖南理工学院的毕业生易梓林花了4个月时间,日夜蹲守拍摄下一只白鹭家庭的生命演绎故事。近日,这部名为《与鹭为邻》的自然纪录片被小范围试映,引起了轰动。其拍摄地点正是采桑湖。
2012年年底,由于东洞庭湖里的长江江豚接连死亡,政府拟选择一处内湖作为江豚的迁地保护和救治地,采桑湖亦是首选。当年受邀参会的首席专家、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员王丁向《中国科学报》记者表示,尽管他对迁地保护持保留意见,但“采桑湖作为江豚救治地是适宜的”,这实际上是对采桑湖生态功能的肯定。
虽然上述方案因种种原因最终被弃,但谁也没想到,仅过了一年,采桑湖的命运就滑向了一个相反的方向。
利益驱动与产业陷阱
“采桑湖一直以来就是养殖基地。”杨剑波强调。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采桑湖是钱粮湖农场的七分场;1985年被镇上收回后,开始往外承包经营、“出让水面”。钱粮湖农场的水产队是采桑湖的首批集体承包者。
2000年,钱粮湖农场拆场、设区。采桑湖被合并到君山区管理,并划归采桑湖镇管辖。自此,采桑湖镇明确拥有了对采桑湖的支配权。
2004年,第二个承包人出现了,这一次签订了十年的合同,承包人以每年38万元的价格将水面承租下来养鱼。2013年年底,原合同到期。采桑湖的命运再次走到“十字路口”。
“合同期满后,湖怎么办呢?这是摆在镇党委和政府面前的一个问题。”杨剑波说。
2013年12月3日,杨剑波清楚记得这个日子。
这一天,受采桑湖镇委托,岳阳市君山区发展改革局将采桑湖大湖四堤面积约1万亩的5年经营权在该区政务中心的资产交易中心大厅挂牌出让。年出让价格从起拍价110万元一路飙升,最后收于540万元,由岳阳籍商人黄振雄拿下。最后的实际成交价则为370万元。
易飞跃透露,保护区也曾尝试过把采桑湖租下来,给出的条件是每年给镇上支付50万元的生态补偿金,打算在湖里养点有机鱼,做几个供候鸟栖息的湖心岛等,将采桑湖打造成长江中下游的一颗生态明珠。可370万元的出价远远超出了他们的预计,该设想惨遭夭折。
“他们既然敢喊这个价,就肯定会有自己一整套开发利用计划。”得知竞标结果后的易飞跃和同事开玩笑说,“370万元,养黄金还差不多,光养鱼绝对不可能。商人要收回成本,必然用尽办法追求利益最大化。”
“370万元和38万元概念当然不一样,肯定要增加一些经营的品种,不然效益怎么拿得出来?”黄振雄的合作者、安徽籍的周老板向《中国科学报》记者坦承,过去十年开展的是普通的野生养殖,“说白了就是‘人放天养’,但370万元的话,在品种和鱼苗数量上肯定要增加,如果还按常规的养法,利息都收不回来。”
记者了解到,近两个月发生在采桑湖上的“围湖造田”举动,正是为后续的规模化特种养殖作准备。有迹象显示,不仅大闸蟹和浅水藕的品种是外来的,养殖方式也极有可能从过去的放养变为围网甚至网箱养殖,辅以饵料、肥料甚至农药的高投入。
不过,周老板坚称他们绝不会采用化肥,而且还将投入30多万元购买水下草种在湖里撒播,“今后采桑湖将是满湖螺狮满湖的草,是真正的生态养殖”。
实际上,这种引入非原生植被和外来物种的“模拟生态养殖”,离真正意义的大湖面、放养型生态养殖相去甚远。
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副院长徐基良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资源利用在生态学上有一个重要指标,即“最大可持续产量”。要使湖面养殖符合生态学要求,至少须从维持候鸟越冬需要的资源量出发,同时考虑湿地生态的稳定性,进行科学测算,这需要作很多技术性调查。
从370万元中直接受益的还有当地村民。据杨剑波介绍,采桑湖出让得来的370万元年租金中,有200万元用于返回给采桑湖渔场(村)。这一说法,得到了郭主任的口头证实。
“以前38万元只有10多万元返回,现在有200万元,由我们村的三个组共同分配,钱已经到账了。”郭主任表示,“虽然站在科学的立场上说破坏生态了,但我们老百姓站在利益的立场上,看法就不一样。毕竟湖包出去以后,我们当地老百姓还是得了实惠。”
由于村民从对外承包中得到了“真金白银”,对于眼前的改变及未来可能的影响,多数采取了默认的态度。在与记者交流时,郭主任的说辞与承包商老板的说法如出一辙。
尽管低于竞标价格,370万元的实际承包价,相较于过去的38万元仍近乎为天文数字。在当地镇政府眼里,这已是国有资产的“增值”,本应是一项政绩。可在易飞跃和彭祥林等看来,这种出让不啻于“掠夺式开发”。
另有专家提醒道,如果按照湿地的综合价值严格评估,采桑湖的价值应远远高于承包价格。看似高价的出让,实际存在着“贱卖国有资产”的嫌疑。
保护区“缩水”为经济让路
作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际重要湿地的一部分,采桑湖的命运并非无法可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18条明确规定了实验区可从事的活动,包括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第32条要求:“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针对湿地,我国《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第31条更是明文规定:“除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在湿地内禁止下列活动:开(围)垦湿地、放牧、捕捞;填埋、排干湿地或者擅自改变湿地用途;取用或者截断湿地水源;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引进外来物种等。”
在身为岳阳市岳阳楼区人大代表的彭祥林看来,无论是修堤圈田,还是养蟹种藕,采桑湖的经营者几乎是“条条违法”。
在洞庭湖工作过多年的世界自然基金会长沙办主任蒋勇认为,采桑湖正在进行的施工应属于“重大改变”。在采桑湖近几十年的历史上,这种情况极为罕见。他表示,采桑湖的承包商,未进行任何审批手续,明显属于违规施工。
然而,尽管问题明显且不缺法规条文,但真要落实起来却困难不少。
在镇长办公室,杨剑波向记者出示了水面出租合约的部分条款,关于环境责任的约定仅此一条:“乙方(指承包商——记者注)在不改变大湖整体面积、基本属性及不进行非法经营(不准养珍珠,所有养殖必须符合环保要求)的前提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至于谁来评估、谁来监管,相应的机制及违约责任如何,这些记者均未看到。这样一纸“粗放”的约定,其操作空间的“弹性”可想而知。
在徐基良看来,在我国所有类型的保护区中,湿地类型保护区的管理是最难的。他表示,“湿地”这个概念在我国引入得太晚,相应区域过去往往是一些荒地、滩涂等“未开发的地方”,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直到近些年,才明确由林业部门牵头管理。“多头管理降低了湿地保护的效率和效益,加剧了湿地保护中的冲突。”
在洞庭湖区,湖泊历来是人们生产生活的最重要载体,随着传统养殖向现代水产业发展,各种湖面水体成了各方争夺的焦点,谁能拿下更多湖面,谁就能在市场上占据主动。因此,即使在退田还湖的今天,“圈湖”现象不仅依然存在,而且更趋白热化,以至于一些企业纷纷将触角伸向了保护区的“灰色”地带。
4月中旬,湘鄂两省联合上报的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获批。国务院在批复中要求,实施中须严格保证生态安全、水安全和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被置于首位。
几乎与此同时,另一个规划也在上报当中。东洞庭湖保护区副局长姚毅透露,由于保护区成立时划定面积过大,将岳阳市君山区、岳阳楼区等有明显经济诉求的地块也划成了保护区的实验区,导致根本管不过来,保护区已决定将这部分占保护区总面积17.5%的区域从保护区中划出去,在给当地经济发展让路的同时,集中精力保护该保护的区域。
不少有识之士提出,17.5%划出去后,能不能换一个采桑湖回来,还其应有的地位?
在湖南,已有环保人士开始向政府呼吁,将采桑湖的功能变更,划归保护区的“核心区”;另一种声音则认为,应保持其“实验区”功能不变,将土地所有权从镇上划给保护区。
在2012年于长沙举行的中国湖泊论坛上,聂芳容曾发出呼吁,建议政府重新规划,将采桑湖垸建为湿地保护区,使其成为洞庭湖区候鸟的优良栖息地,恢复其国际重要湿地的地位。
“只要政府足够重视,东洞庭湖保护区不会是现在这个状况,其带来的价值也远非区区370万元所能衡量。”聂芳容强调。
此外,还存在一种更现实的策略,即恢复采桑湖原貌,撤销原租约,将采桑湖的开发管理由“简单外包”改为“社区共管”,这一模式已在西洞庭湖的青山垸被证明有效,第三方组织世界自然基金会的作用功不可没。
无论采取哪一种形式,最后都不可回避一个问题:补偿。一旦合约解除,究竟应由谁补偿给谁?补多少?
事实上,承包商周老板也认为自己是事件的受害者,他向记者抱怨:“如果这也搞不得,那也搞不得,这不是政府在套我们笼子嘛?早知会这么麻烦,当时公开招标做什么呢?”
采桑湖的问题经网络传播已引起国家林业局的重视,4月16日,国家林业局要求当地政府敦促承包者停止施工,一周内恢复原貌。然而,十几天后,再次前往现场的彭祥林却发现施工仍未停止,不仅种藕仍在继续,湖心的高堤更是毫发无损。唯一不同的是,浅水区的长垄被削掉了“脑袋”,视线中不再显得那么突兀。
4月28日,湖南省环保社团联合会等组织在网上发表致岳阳市的公开信,提出退堤拆坝、还原原貌、清除外来物种、一次性生态补偿及变更采桑湖土地权属等要求,短短数日,已征集到包括新加坡皇家科学院院士高邮等在内的300余人的联名支持。5月3日,采桑湖镇政府在网上发布《关于采桑湖有关情况的说明》,对湖的历史沿革、特性及当地为生态保护所作的贡献和牺牲给出详尽解释,然而不少环保志愿者们对这份近3000字的说明并不买账,认为这份迫于舆论压力下的说明“规避了主要矛盾,缺乏生态意识和改革魄力”。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副研究员解焱的名字也出现在了联署当中。这位科学界的环保女侠在给记者发来的邮件中对此事件提出强烈批评:“违反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行为未得到控制和惩处,首先应追保护区管理机构不作为的责任;国家林业局电令当地政府敦促承包者停止施工,并要监督直到实施;当地政府的职责是为人民大众利益和长期利益服务,如此承包土地,当地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给承包者带来的问题和损失,应当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承包者作为社会公民,保护环境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在了解自己的生产导致的环境问题后,有义务寻找其他有利于候鸟生存的生产方式。”
截至记者发稿,采桑湖的善后处理仍处在微妙的博弈阶段,已有律师开始介入此事,试图通过司法手段推动问题解决。与此同时,汹涌的民意通过一次在线访谈也直接呈现在岳阳市主要领导眼前。就在记者发稿前一天,彭祥林表示已接到岳阳市君山区的邀请,邀其尽快组织志愿者召开见面会。
“类似采桑湖这样的困局,能不能解决,能解决到什么程度,最终是靠当地政府的决心。”徐基良说,“如果过于重视开发,最终一定会后悔的,我们能做的,是尽量让最坏的情况推迟出现,或最好不要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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