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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商贩洞庭湖内建非法围垸 水利厅:必须尽快拆除


来源:红网

5月30日,沅江市下塞湖,近3万亩的围垸内,长了成片的芦苇。根据沅江市水利局6月9日制定的拆除方案,拆除范围是长300米、宽12.5米、高34.5米的矮围(当地对围堤的俗称)。沅江市水利局上报省水利厅的拆除方案显示,“已勒令当事人停止安装东闸、西闸的闸门及启闭设备,并进行了封存。

5月30日,沅江市下塞湖,近3万亩的围垸内,长了成片的芦苇。这里涨水为湖,退水为洲,经营者在此围湖养鱼。图/记者张迪

堤长17公里、围湖面积近3万亩——益阳商人夏顺安耗时15年、投资1.6亿,在洞庭湖内建了一个非法围垸。这个违反《防洪法》、影响行洪安全的庞然大物,多年来未能拆除(详见6月1日《潇湘晨报》A07版)。

此事报道后,省、市、县有关部门非常重视,拆除非法围垸提上议事日程。

“我们的态度很明确,必须尽快拆除!”6月17日,省水利厅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局长沈新平表示,现在正值主汛期,近3万亩的围垸会影响行洪,“如果他不自行拆除,那就强行拆除。”

12日,在沅江市政府及水利部门的监督下,夏顺安组织人员对部分围垸进行拆除。不过,从第二天至今未再实施拆除。按照沅江市水利局的拆除方案,拆围时间为6月12日至6月18日。

“拆了半天就停工了。”沅江市漉湖芦苇场退休职工张清(化名)说,12日上午11点,有3台推土机、1台挖机进场施工,但下午3点就停工了。

17日,沅江市水利局局长易志斌说,之所以停止拆除围垸,一方面是天气不大好,另一方面,据说有单位要在附近拍专题片。“一个姓刘的导演给当地的党委书记打了电话。”易志斌说,对方目前未提供正式函件,“必须有正式的函和上级部门的通知,我们才能认可。”

易志斌向记者表示,如果两天内未接到上级部门通知,将督促夏顺安继续实施拆除工程。

焦点

三个涵闸,封存还是拆除?

拆违方案未获省水利厅同意,验收时将严格把关

夏顺安的非法围垸,终于开始拆了。

这个横跨沅江、湘阴和汨罗三地水域的围垸,不仅包围了整个下塞湖,还覆盖响水坎和石湖包的部分水域。

据水利部门测量,夏顺安共围湖26923亩,其中沅江水域约17200亩。围堤长约17公里,堤高33.5-35.5米,顶宽8-15米,底宽约80米。

不过,6月12日动工拆除的目标,并不是整个围堤,是下塞湖北面的300米。

根据沅江市水利局6月9日制定的拆除方案,拆除范围是长300米、宽12.5米、高34.5米的矮围(当地对围堤的俗称)。

“一下子拆的话,工程太大了。”易志斌说,17公里围堤全部拆除,估计得花数千万元,目前的方案是先拆几百米围堤,“其他的堤,我们到时再想办法,看采取什么方式来处理。”

易志斌介绍,除了拆堤,还要求夏顺安把闸门封存。夏顺安在不同方向修筑3处涵闸。北闸位于沅江水域,已经建成;位于汨罗的东闸和位于湘阴的西闸,则处于建设阶段。

沅江市水利局上报省水利厅的拆除方案显示,“已勒令当事人停止安装东闸、西闸的闸门及启闭设备,并进行了封存。”

不过,对于方案中“封存闸门”的内容,省水利厅洞工局局长沈新平表示反对,“这个方案我们没有同意。”

负责调查此事的省水利厅洞工局调研员唐晓荣说,只有拆除围垸的三处闸门,才能确保湖道行洪安全。唐晓荣认为,对于三处混凝土结构的涵闸,应用爆破手段拆除,以防后患。“那三个闸必须拆。”采访中,沈新平表示,省水利厅对此次拆除工程进行验收时,将严格把关。

背后

拆除围垸为何这般难

围垸的出现有历史原因,但从《防洪法》来讲,是绝对禁止和不允许的。

今年56岁的夏顺安在洞庭湖畔土生土长。上世纪九十年代,他先后承包沅江市漉湖芦苇场、湘阴县湖洲管理委员会管辖的芦苇地,面积近3万亩。2001年,芦苇市场低迷,夏顺安在承包的湖洲种树,并建围堤以“堵春汛”。此后,围垸逐渐成为渔业养殖的“基地”——他成立了湖南洞庭龙食品有限公司。

2014年,这个洞庭湖上约18平方公里的围垸,被湖南省遥感中心通过卫星监测发现。这个庞大的围垸,影响行洪安全和水域生态。

“把国家的湿地变成自己的私家湖。”当地一位渔民叹道。

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夏顺安坦承,筑堤养鱼未经过水利和畜牧水产部门批准。他说,建设工程浩大的围垸,他前后用了15年,“只有去年才有人阻止,以前一直没人阻止过。”

调查过此事的唐晓荣认为,从发展高产芦苇,到鼓励湖区养鱼,当地不同历史阶段的政策,客观上对夏顺安产生某些误导。

“无论如何,他建成封闭的围垸,从《防洪法》来讲,是绝对禁止和不允许的。”唐晓荣介绍,2014年12月,省水利厅组织人员到现场调查,今年又多次要求当地水利部门采取相关措施。(潇湘晨报记者朱远祥实习生王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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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谐]

标签:拆除 防洪法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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