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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一皮包公司非法集资4人获刑 巨额资金无法追回


来源:红网

把钱存进公司,可坐等高额利息回报……轻信街头散发的高息宣传单,许多人上当受骗。这家农业科技公司对外散发的宣传单,号称公司开发的项目收益丰厚,为增加公司开发项目,才不得已向社会募集资金,投资市民每月可获得1.5%-2%的高额利息回报。

11月3日讯(湘潭晚报记者马青松 通讯员刘倩)把钱存进公司,可坐等高额利息回报……轻信街头散发的高息宣传单,许多人上当受骗。近日,岳塘区法院审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4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到5年不等的刑罚,并处2万元到5万元不等的罚金。

2013年5月,陈伟与李煜等人在湘潭成立了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由陈伟任法人代表,公司组织业务员以开发矿产为由,在湘潭市内公园、菜场、广场等地向公众发放宣传单。

这家农业科技公司对外散发的宣传单,号称公司开发的项目收益丰厚,为增加公司开发项目,才不得已向社会募集资金,投资市民每月可获得1.5%-2%的高额利息回报。

一段时间后,散发的宣传单有了效果,不少人主动把钱送上了门。随后,陈伟、李煜等人商议,在原办公场所内重新成立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并将此前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转单至该公司承继。

为吸收更多人的钱财,陈伟等人又安排公司业务员以开办连锁酒店为由,通过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承诺每月1.5%-2%高额利息回报,继续非法向公众吸收资金。最终,导致有430.98万元未能归还给受害人。

随着事情的败露,陈伟等4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控制,在侦查期间查扣陈伟违法所得2.45万元。在案件诉讼过程中,又有两人退缴违法所得5.2万元,但仍有巨额资金无法追回。

经岳塘区法院审理,陈伟等4名被告人因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数额巨大,扰乱了金融秩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处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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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谐]

标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获刑 湘潭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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