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桥梁过桥缴费成历史
2015年06月01日 07:32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曹辉 蒋睿 王芮
6月1日,湘潭市正式收回湘潭莲城大桥的特许经营权,从此过往车辆不再缴纳通行费。委托湘潭大学法学院起草了《法律意见书》,经法律审查,得出的结论为:撤回莲城大桥特许经营权均具有合法性。
从6月1日起,湘潭莲城大桥,免费通行,收费站拆除。(资料图片)
湘潭莲城大桥取消收费
湖南日报5月31日讯(曹辉蒋睿王芮)今天午夜12时,随着几台大型机械车对湘潭市湘江四大桥(莲城大桥)收费站进行拆卸作业,标志着该市正式收回对该桥的特许经营权,从此过往车辆不再缴纳通行费,我省最后一座城市桥梁过桥缴费成为历史(本报4月17日曾以《莲城大桥何日取消收费》为题进行报道)。
莲城大桥系2003年以BOT模式引进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全长1340.86米,宽27米。2007年建成通车后,由中交四航局在湘潭注册成立的湘潭四航建设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特许经营期2004年1月1日至2034年12月31日。2007年6月21日经省政府批准设站收费。2008年8月,中交四航局将湘潭四航建设有限公司60%的股份有偿转让给深圳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该桥西起北二环线与沪瑞高速公路连接线交点,东接107国道,起着连接107和320国道以及湘潭经开区和岳塘经开区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全国多个城市陆续停止或取消了道路通行费的征收。取消莲城大桥收费对减轻湘潭市民、企业交通负担,缓解一桥和三桥交通压力,优化城市发展环境,让湘潭乃至长株潭城市群真正“连城”有着重大意义。为此,从2011年起,湘潭市委、市政府依法与桥梁经营方展开了多轮撤回莲城大桥特许经营权的谈判。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欧爱民表示,湘潭市政府顺应民意,勇于担当,与责任央企共同努力,取消了莲城大桥收费,这一做法对于改善湘潭经济发展环境,改善城市交通秩序都大有裨益。湘潭市民也纷纷在网上为政府点赞。
艰难谈判换来满城欢欣
——湘潭取消莲城大桥收费速记
曹辉蒋睿王芮
历经4年艰难谈判,备受湘潭人民关注的取消莲城大桥收费一事终于尘埃落定。6月1日,湘潭市正式收回湘潭莲城大桥的特许经营权,从此过往车辆不再缴纳通行费。
6次谈判协商未果
2010年3月17日,湘潭四航建设有限公司(控股方为深圳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方为中交四航局)向市政府专题报告,反映了湘潭一、二、三桥取消收费后,莲城大桥收益受到影响,建议湘潭市政府出资收购该桥的经营权。市委书记陈三新在该报告上批示:请市政府研究,并算好账,提出建议方案。
与此同时,社会各界对取消莲城大桥收费的呼声日益强烈。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于同年12月15日正式启动莲城大桥经营权回购工作,并成立湘潭市莲城大桥回购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
2011年至2012年,湘潭市与桥梁经营方的6轮谈判由此展开。
最终因回购价悬殊太大未能协商成功,谈判至此中止。
心挂百姓再启对话
“民有所呼,我必有应。”取消莲城大桥收费悬而未决,一直是市委书记陈三新、市长胡伟林心中未落地的大石。他们多次表示,一定要把这个事关人民群众福祉的大事、好事早日办成。今年年初,湘潭市再次重启对话。
今年3月27日,经胡伟林提议,市里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谈文胜任组长的取消莲城大桥收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了向省政府申请撤回收费许可和撤回莲城大桥特许经营权解除BOT合同“两条腿”走路的工作思路。同时委托湘潭大学法学院起草了《法律意见书》,经法律审查,得出的结论为:撤回莲城大桥特许经营权均具有合法性。
5月14日,双方再次坐到了谈判席上,一致同意要迅速开展有关补偿谈判工作。
5月27日,谈文胜与桥梁经营方负责人进行了务实艰难的会谈。谈判工作从上午9时一直谈至深夜,焦点集中在补偿款的金额上。
经过多回合交锋、科学分析后,当晚11时30分左右,湘潭谈判小组最后提出了经税务、审计、财政、发改、城建等多部门认真审核,精确核算,挤干最后一滴水分的回购办法:5.4亿元、分3年偿还。
5月28日8时20分,桥梁经营方电话告知湘潭谈判小组,经研究,同意接受最后方案,希望进一步商谈补偿合同具体内容。8时30分该议题作为湘潭市人民政府第32次政府常务会议内容集体讨论并决策通过。5月29日上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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