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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一村主任儿子开挖机砸死村民被判死刑


来源:红网

近日,湘潭人魏新招拿到了盼望已久的终审结果。两年前,开挖机、铲车砸死自己妻子的蒋家兄弟分别因故意杀人罪,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一人死刑,一人有期徒刑十三年。 面对这个结果,魏新招坦陈“并不满意”

近日,湘潭人魏新招拿到了盼望已久的终审结果。两年前,开挖机、铲车砸死自己妻子的蒋家兄弟分别因故意杀人罪,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一人死刑,一人有期徒刑十三年。

面对这个结果,魏新招坦陈“并不满意”。但随后叹了一口气说,“也算是对我们,对她有个交代了”。

2012年11月3日,魏新招的妻子廖秋英在讨债时身亡。(本报2012年11月5日B03版曾报道)

回顾去讨债,钱没要到妻子没了

2011年5月,湘乡市壶天镇石坪村村主任蒋雪长邀魏新招一起合伙开办采石场。但自从合作后,两家人逐渐产生矛盾。3个月后,魏新招提出要退股。

2012年11月3日,魏新招和妻子廖秋英开车去采石场催要当月本金,双方发生争吵。蒋雪长叫来两个儿子蒋辉和蒋星。民警赶到现场后对双方表示可到派出所协商,但蒋姓兄弟一人开铲车、一人开挖机挡在魏新招的奥迪车前,不准他们离开。下午3点左右,蒋星驾驶铲车将奥迪车铲翻并多次撞击,蒋辉又驾驶挖机用挖斗挖、砸被撞翻的奥迪车数十下,虽然被救出,但廖秋英已身亡。

判决一人死刑一人获刑十三年

去年11月21日上午,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了这一案件。一审判决,蒋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合并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蒋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总和刑期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随后,蒋辉、蒋星上诉。

今年8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二审。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共同故意杀人犯罪中,蒋辉、蒋星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蒋辉、蒋星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而对于蒋辉、蒋星上诉及其辩护人辩护提出蒋辉、蒋星不构成妨害公务罪的理由,经查属实。

最后,法院判决蒋辉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蒋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失去妻子的这两年,魏新招说“总觉得家里少了一个人,岳母看到我的女儿,她们就是哭。”他介绍,现在一家人虽然很想常回去看看老人,但“又怕回去”,生怕一见了面就是哭,因此这段时期已经尽量少去了。

魏新招和妻子廖秋英有三个儿女。出事时,最小的儿子才14岁。

魏新招说,出事后小女儿还没从失母之痛的阴影中走出来,而出事前成绩在班上总能名列前茅的儿子学习上也一落千丈,“现在已经是倒数几名了,不过这半年我请了一个心理医生帮他疏通,又有了点好转。”

“老婆最喜欢给家里人筹办生日了,每次知道谁要生日了就会提前好几天开始准备,张罗着买这买那。”魏新招说,现在只要遇到家里谁过生日,或者逢年过节,女儿就会想起死去的母亲,眼泪汪汪。

现在家里人的生日气氛都是“死气沉沉”的。虽然还是按照往常围坐在一起吃团圆饭,但却成了最悲伤的日子,“尤其是过八月十五,大家脸上都是难过,饭桌上总会给她(妻子廖秋英)留出位子……”记者刘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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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凌炜]

标签:死刑 儿子 开挖机砸死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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