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男子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惠农贷款65万遭重判


来源:湘潭在线

4月4日,湘潭县法院审结了一起贷款诈骗罪。得到身份信息后,李意利用虚假的担保人的身份证明,及“个人经济收入证明”,到银行担保办理相关的农户小额贷款。

他谎称为民工买保险,非法收集身份信息,到银行办理小额贷款

4月5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李涛 通讯员 高喜朝 谭凤明)4月4日,湘潭县法院审结了一起贷款诈骗罪。被告人李意(化名)通过非法获取的14户农户身份信息,到银行办理小额贷款,共贷得现金657800元,迄今仍有615600元未归还。

李意系湘潭县人,从事工地建设工作。2010年上半年,李意与某国有银行湘潭县支行三农办主任谭某、客户经理赵某(二人均另案处理)商量,利用该行农户小额贷款的机会,套取银行贷款。

农户小额贷款,即“惠农”贷款,贷款人必须为农业户口、担保人必须有固定收入或是公务员,贷款金额5万元。

几人达成共识后,李意谎称为在工地做事的民工购买人身意外险,非法收集了10余位民工的身份证信息。

得到身份信息后,李意利用虚假的担保人的身份证明,及“个人经济收入证明”,到银行担保办理相关的农户小额贷款。

按银行规定,办理贷款时,借款人、担保人应当着两个客户经理进行面签,再走信贷流程。本案中,谭某与赵某分别利用两人在银行的职权与关系网络,简化相关流程,为诈骗行为放行。

法院审理认为,李意的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遂一审判处他1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刘谐]

标签:小额贷款 贷款诈骗罪 信贷流程

人参与 评论

新闻图片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