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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14岁少年称遭逼供错关5年:进警局被打下跪


来源:京华时报

欧阳佳的母亲忙完家务就在门口盼望孩子回来。京华时报记者陶冉摄/视频 6月26日,湖南涟源市七星街镇。面对邻居“儿子回来没有”的疑问,郭小华摇头。 其子欧阳佳5年前被指持刀抢劫,娄星区法院先后两次判处

欧阳佳的母亲忙完家务就在门口盼望孩子回来。京华时报记者陶冉摄/视频

6月26日,湖南涟源市七星街镇。面对邻居“儿子回来没有”的疑问,郭小华摇头。

其子欧阳佳5年前被指持刀抢劫,娄星区法院先后两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8年。再次上诉后,7月1日,娄底中院工作人员表示,此案审判方案已上报,或将于近日宣判。

去年年初,4名同案人员接受法院庭前调查时均翻供,称不认识欧阳佳,此前的有罪供述都因民警逼迫。但蹊跷的是,这部分可能颠覆原判决的关键证据,未在庭审质证中被当做证据提交法庭质证,就这样未被法庭采信。

京华时报记者怀若谷发自湖南娄底

案发

警方抓哥哥时抓走弟弟

5年前的持刀抢劫案,发生在2009年7月3日凌晨。

当天,一男一女到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公安分局乐坪派出所报案。其中31岁的男子肖某称,当天凌晨1时许,他送女友吴某某回金谷市场时,被5名年轻人逼上一台出租车,这5人用刀逼着抢走手机、金项链、6500元现金,总计损失1.8万余元。

报案9天后的深夜,肖某在金谷市场西门一家网吧看到一名抢劫嫌疑人,和朋友将其扭送到乐坪派出所。

被扭送者阿辉,案发时刚满14周岁,家住30多公里外的涟源市七星街镇虎溪村柏榕山组。卷宗显示,他向警方承认作案,称另有5名同案犯,均与其同村,并称提议抢劫、带6把砍刀分给他们的人叫欧阳望。

阿辉供称,7月2日上午,欧阳望认识的一名陈姓出租车司机将他们从七星街镇载到娄底市。作案时,几人持砍刀劫持一男一女,随后欧阳望打电话让陈姓司机开车过来,帮助他们将两名被害人从金谷市场转移到方石村实施抢劫。他分得100元,“司机分了300元”,手机和项链归了欧阳望。

当晚9点左右,民警赶至欧阳望家中实施抓捕。

欧阳望是欧阳佳的哥哥。据母亲郭小华回忆,此时,在虎溪市场东端一栋4层小楼里,她、欧阳佳,以及与欧阳佳一起学“师公”(当地为死者做超度的人)的师兄正在吃西瓜。

据郭小华回忆,民警走到她家楼上没找到人后下楼,“他们问我欧阳望在家吗,我说没在家,去广东打工了,他们又问我有几个儿子,我说有两个,他们问小儿子在哪里”。

19岁的欧阳佳站了出来,民警称,有情况需要向他了解。邻居都劝他不要去,“他们在找你哥哥,你去干吗?”欧阳佳称,“我又没做什么事,怕什么”。说完,欧阳佳就上了警车。此后至今,欧阳佳再未回家。

警方的情况说明称,民警到市场内走访,群众反映欧阳望在外打工,只有其弟欧阳佳在家,他们两兄弟的长相有点相似,年龄也相差不大,民警便将欧阳佳带至七星街镇派出所讯问。

自述

进派出所后被打到下跪

据欧阳佳在看守所写的反映材料,欧阳佳被带到派出所后不久,民警用手机给欧阳佳拍照片。数小时后,民警给欧阳佳戴上手铐送至乐坪派出所,“什么也没说”。

这张手机拍的照片,当时即被彩信发给了在娄底的乐坪派出所民警,让阿辉进行辨认,“阿辉指出欧阳佳就是那自称为欧阳望的人”。办案民警随后将欧阳佳带回乐坪派出所。

欧阳佳在材料中自述,在乐坪派出所二楼做完登记,他被带到了三楼的一间房内,“进去就要我跪下,我说没听清楚,他们就拳打脚踢,一直把我打到跪下为止”。他称在家什么事都没做,就又打,“其中一名民警抓住我的头发把我头提起来,指着电脑上的一张照片问我认识不,我说不认识,他说我装宝(装傻),一个村子的都不认识,又是几拳”,欧阳佳被吊到门上,民警说,“你不是师公吗?变些法看一下”。

后来,欧阳佳被从门上放下来,“我听见一个民警说,从我家到派出所,我的反应装得太像了,心理素质太好了。”

次日,欧阳佳被送至看守所,面对面接受一名已被关押人员的辨认,“办案人员指着我问另一名关押人员是不是他,那个人说不是。后来,我又看见他们拿着我哥哥的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并问他是不是,他说不是,我后来知道这人就是阿辉,办案人员也没说什么,就带着我走出了提审室,其中一个民警对我说,不是你就是你哥,你家反正有一个”。

7月15日11点多,警方问阿辉,“你为什么要把欧阳佳叫成欧阳望?”阿辉答:“是为了逃避打击,所以要把欧阳佳叫成欧阳望。逃避打击就是让公安难破案,可以回家”。

警方笔录显示,事后他们曾赶到广东调查欧阳望,但证实其无作案时间。

鸣冤希望母亲上访申诉

欧阳佳被抓后,始终称自己没参与抢劫,不认识阿辉等5人,他希望母亲能通过上访平反。但郭小华觉得自己没读过书,什么都不懂,就算到了北京也不知道怎么做,就一直没上访过。

郭小华与丈夫欧光宗婚后住在娄底市。为躲避计划生育,欧阳佳在出生1年后就被送到10多公里山上的大姨家,姨父陈建军给孩子起名“陈志雄”。“陈志雄”于2005年念初二时辍学与家人一起外出打工时,已在陈建军家生活了15年。后来,才改名叫“欧阳佳”。

打工两年后,欧阳佳又回到了七星街镇,“他说想学学‘师公’,给死去的人做法事,在家也能挣钱”。2008年初,他拜师学艺,开始练习吹唢呐。为了不影响虎溪市场村民的生活,欧阳佳几乎每天住在陈建军家。之后的日子,郭小华称欧阳佳也喜欢在山上住,称那里清净。

从虎溪市场到陈建军家所在疤链搴炱熳椋20分钟的摩托车,欧阳佳平时就骑摩托车上山下山。跟师傅出去做完法事,欧阳佳会给老邻居送烟抽,邻居们也夸欧阳佳懂事。除了做法事,欧阳佳几乎每天就在这里练习唢呐、唱歌、练字,或者在门前的池塘钓鱼。

陈建军印象中,与欧阳佳交往的人很少,除了他大师兄廖志德以外,跟他玩得好的就是邻居阿鹏,跟虎溪市场附近的人没有往来。

据欧阳佳向警方供述,他于当年6月30日下午到大姨家,练习吹唢呐,一直到7月4日下午才从大姨家回虎溪村家中。有邻居向京华时报记者表示,2009年7月2日前后近一周的时间内,当地一直在下雨,欧阳佳的摩托车也因此在他家放了近一周。另有邻居称,当年7月4日前几天,欧阳佳每晚都在他家看电视,“在我家看电视比较热闹”。

陈建军回忆,7月4日之前的四五天,欧阳佳都在他家住,他记得一个细节,“这几天下雨,欧阳佳穿着布鞋跑来跑去,一脚的水,鞋子跑湿了,我妻子为此还骂过他”。

但阿辉等同案人却一口咬定认识欧阳佳。2009年10月中旬,警方找到阿山、阿丁、阿光、阿俊,4人均承认参与抢劫,并称认识欧阳佳,欧阳佳是提议者、主导者,肖某及吴某某多次准确辨认出欧阳佳是嫌疑人之一。

疑点关键证据为何不见

2009年12月11日,此案在娄星区法院第一次开庭。检方指控抢劫,认定欧阳佳系主犯,阿辉系从犯。欧阳佳称指控不属实,阿辉接受指控。

9天后,娄星区法院作出判决,称虽没有欧阳佳的供述,但同案人员、被害人均指认其参与此案,他有作案时间,因此认定其有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阿辉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欧阳佳上诉。阿辉未上诉并办理了取保候审,被释放。

该判决于2010年6月25日被娄底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发回重审。

去年11月8日,此案二审宣判。娄星区法院判处欧阳佳有期徒刑8年。欧阳佳再次上诉。

其间,案件出现两组相互矛盾的证据。

欧阳佳所用的158开头的手机号通话详单显示,2009年7月2日该号码无通话记录,7月3日最早通话为8点53分,当天主叫15次,均为10086。

欧阳佳曾经的辩护律师曾治非称,该书证与同案人员的供述有矛盾:阿辉等其他同案人员均证明两名同案人员将两名受害人控制后,由欧阳佳打电话让陈姓司机用出租车将6名劫犯、2名被劫者转移到方石村,但案发时间没有该通话记录。

曾治非称,更大的疑点是:除了言词指证,被抢的手机、项链和作案砍刀至今未找到,同案人陈姓司机和出租车也一直没找到。

更有对两次判决颇具颠覆性的证据出现在去年。

去年1月7日、8日两天,娄星区法院工作人员曾找到除阿辉外的另4名同案人员做笔录,这4人均称根本不认识欧阳佳。有同案人称,指认欧阳佳时,警方先拿欧阳佳的照片给他看,之后才再辨认。

然而,这些对案件定性极为关键的笔录,却未出现在去年8月的庭审中。

欧阳佳第二次上诉后,娄底中院在今年2月27日开庭审理了此案,上述笔录同样未出现在庭审中。欧阳佳和律师曾治非完全不知道法院曾做过庭前调查,更不知道同案人已翻供。

今年6月18日,欧阳佳的家属新聘请了律师袭祥栋代理此案。当天袭祥栋查阅卷宗时,才发现这些翻供笔录。

面对京华时报记者采访,除阿辉外的4人均称给法院做的笔录是真实的,“那时就是太小了,没有坚持原则”。阿辉未接受采访。被害人肖某及吴某某均已更换手机号,记者未能找到两人。

7月1日,娄底市中院刑二庭一名工作人员接受京华时报采访时称,该案久审未决属敏感案件,审判方案已上报审批,“马上就要宣判了”。问及关键笔录为何未在法庭呈现,该工作人员以不是办案人员为由未予回答。

(文中阿辉、阿丁、阿山、阿光、阿俊、阿鹏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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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凌炜]

标签:娄底 下跪 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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