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冒充警察抓嫖骗钱 穿警服取钱被民警抓获
2014年10月16日 07:34
来源:红网
红网怀化10月15日讯(通讯员谭才兴)冒充警察抓嫖,以带回派出所调查并告知家人为要挟,迫使被害人花钱消灾。10月13日,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招摇撞骗罪对犯罪嫌疑人蒋某、罗某提起公诉。
红网怀化10月15日讯(通讯员谭才兴)冒充警察抓嫖,以带回派出所调查并告知家人为要挟,迫使被害人花钱消灾。10月13日,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招摇撞骗罪对犯罪嫌疑人蒋某、罗某提起公诉。
蒋某,湖南鹤城人,38岁,无业。今年7月16日上午,蒋某身着网上购买的假警服在怀化市鹤城区天星坪酒厂一带晃悠,想以冒充警察抓嫖的方式搞钱。不久,其发现受害人匡晗(化名,本文中受害人均为化名)从一桑拿店出来,搭乘摩的准备离去,随即叫停摩的,将匡晗叫到一边,表明“身份”后,打电话给熟识的黑的司机罗某。上车后,蒋某表示罗某是便衣警察,现在与自己要带匡晗去派出所接受调查并通知其家人“送衣被”。一路上,两人对匡晗旁敲侧击,暗示交1万元“可以私了”。匡晗惧怕家人知道,忙将自己身上所有现金2400元交给了蒋某。蒋某确认其没有撒谎后,遂让罗某下车佯装给派出所所长打电话“请示”,得到“同意放人”的答复后,蒋某说了声“下不为例”,停车将匡晗放下。之后,两人将赃款瓜分。
时隔两天,蒋某又故伎重演,和罗某以相同方式骗取受害人吴宇明(化名)现金1万元。在前往ATM机取钱过程中,由于蒋某上身警服,下身牛仔裤,且衣冠不整引起路过此地的两名巡逻民警注意,遂上前盘问,两人束手就擒。
鹤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蒋某、罗某以冒充人民警察抓嫖的方式勒索公民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9条,应当以招摇撞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最近全国各地均有公安机关抓获假警察的案件报道,这些“冒牌警察”利用民警的治安管理权及公信力,通过穿着假警服、携带假警官证对市民进行诈骗,极大的破坏了政法队伍在市民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同时也给市民的人身财产造成了损失。作为普通公民,当遭遇此类情况时,应如何来辨明真伪,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呢?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表示,公安民警在工作中一般为两人一组,穿着警服(不得混搭);即使不穿警服,也会出示人民警察证表明身份;若警察要将公民带走盘问调查,只能是带至公安机关,不会要求“私了”;此外,警察在一般调查中不可能随意搜身,更不可能打人。该院检察官表示,遇到警察盘查,公民有三项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一是要求警察出示证件,看清姓名、工作单位、照片及是否加盖印章,以确认其身份;二是对警察不正当的询问,公民有权保持沉默;三是公民有举报权和投诉权。实在无法确认时,也可以直接拨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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