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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溆浦五名男子冒充民警抓赌捞钱 判刑12年


来源:潇湘晨报

去年3月23日,为发一笔“横财”,舒某伙同4名男子(均在逃)驾驶一辆白色越野车来到溆浦县桥江镇汤某家,自称是派出所的民警,对在汤某家赌博的人员及房屋进行搜身和搜查,共计搜得现金13000余元,还逼迫一名参赌人员奠某交了“罚款”2万元。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23日,被告人舒某伙同李某、舒某某、段某、严某(均在逃)经共谋后,驾驶一辆白色越野车来到溆浦县桥江镇八门村汤某家。

去年3月23日,为发一笔“横财”,舒某伙同4名男子(均在逃)驾驶一辆白色越野车来到溆浦县桥江镇汤某家,自称是派出所的民警,对在汤某家赌博的人员及房屋进行搜身和搜查,共计搜得现金13000余元,还逼迫一名参赌人员奠某交了“罚款”2万元。近日,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舒某因犯抢劫罪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23日,被告人舒某伙同李某、舒某某、段某、严某(均在逃)经共谋后,驾驶一辆白色越野车来到溆浦县桥江镇八门村汤某家。进门后,五名男子自称是某派出所的民警,对在汤某家赌博的人员及房屋进行搜身和搜查,共计搜得现金13000余元。在搜身和搜查过程中,对汤某踢了一脚并打了奠某两耳光,还逼着其中一名参赌人员奠某交了“罚款”现金2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舒某不服,提出上诉。该院二审认为,被告人舒某冒充公安民警入户抢劫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被告属于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原判对其数罪并罚所决定执行的刑罚,量刑适当,据此,该院终审依法驳回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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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谐]

标签:舒某 判刑 男子冒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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