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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人李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七千余万被批捕


来源:华声在线

通过允诺高额利息回报,郴州人李某先后获得7000余万元集资。近日,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对李某批准逮捕。9月15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抓获归案,供述了自己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

本报10月29日讯 通过允诺高额利息回报,郴州人李某先后获得7000余万元集资。但直到案发,众多受害人却只获得极少的一部分利息,集资的本金却有去无回。近日,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对李某批准逮捕。

从2006年至2014年,李某和妻子陈某以郴州市下湄桥某项目建设为由(该项目未得到政府相关部门融资许可手续),以承诺给投资人月利息2分至8分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与受害人签订协议或者合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000余万元,并将吸收来的公众存款转入多个私人账户内。因无法挽回损失,今年8月,受害人雷某到公安机关报案。9月15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抓获归案,供述了自己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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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谐]

标签:李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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