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师9年工龄未计算 社区:因条件不符难认定
2015年07月24日 09:25
来源:郴州日报
郴州新闻网7月24日讯(记者陈骏原野)7月22日,在栖凤渡学校任教的颜亦平向市长公开电话(12345)和本报新闻热线(2880735)反映,她于1984年1月在新邵县筱笙学校代课,1986年7月正式担
郴州新闻网7月24日讯(记者陈骏原野)7月22日,在栖凤渡学校任教的颜亦平向市长公开电话(12345)和本报新闻热线(2880735)反映,她于1984年1月在新邵县筱笙学校代课,1986年7月正式担任民办教师,一直到1995年7月。1995年8月招工到郴州市红旗造纸厂,分到厂子弟学校继续任教。颜亦平恳请有关部门本着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解决其在新邵任教期间的教龄问题。
颜亦平告诉记者,她是邵阳人,1984年开始在新邵县筱笙学校教书。因为丈夫是郴州人,她就借着郴州市红旗造纸厂招工的机会,以工人的身份到了郴州市红旗造纸厂,但从未下过车间,而是在厂里的子弟学校教书。让她没想到的是,1986年至1995年期间9年的教龄因此没有连续计算。为此,她从新邵县筱笙学校开具了证明,证明她是该校的民办教师,又从红旗造纸厂开具证明,证明她在厂里也一直是教师。她带着这些材料向苏仙区人社局反映情况,但人社局的工作人员却以其不是正式调动为由,没有帮她解决这一问题。
对此,苏仙区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颜亦平曾多次找到他们讨说法,他们每次都很耐心地给予帮助。但是,像她这种情况是无法解决的,因为,颜亦平的档案里并没有1986年7月至1995年7月在新邵县的任教记录;她到红旗造纸厂是以纸浆工的身份被招进去的,并不是她自己所说的是在厂子弟学校任教。
苏仙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颜亦平要求落实其在新邵县教书期间的工龄,就必须提供正常的任教调动手续,而颜亦平无法提供。她也没有新邵县教育部门批准任民办教师的审批手续,所以只能算是代课老师。正式录用不是在新邵的学校,所以临时工期间的工龄就不能按照连续计算的标准来计算工龄。此外,就算她能够提供新邵任教期间的相关手续,但她在1995年8月是以工人的身份进入红旗造纸厂的,中间停止了教师工作,所以也不能够合并计算。基于颜亦平的情况本身就不符合政策规定,也没有任何的原始依据证明,不能将她的工龄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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