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公安经侦系统4名官员被查欲自残
2014年11月05日 07:48
来源:兰州晨报
本报讯 人民网消息,10月24日,湖南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区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肖兴文禁闭期间跳楼受伤,事件引发外界诸多猜测,很快有媒体曝出,郴州市经侦系统曾被人举报违纪违规,多人涉案。 据了解,肖兴文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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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消息,10月24日,湖南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区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肖兴文禁闭期间跳楼受伤,事件引发外界诸多猜测,很快有媒体曝出,郴州市经侦系统曾被人举报违纪违规,多人涉案。
据了解,肖兴文被带走的当日,苏仙区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皮湘艳也被带走禁闭。肖兴文跳楼事件发生后,皮湘艳又被检察机关实施监视居住,理由是“涉嫌受贿”。
此外,多位郴州市公安系统人士及一名知情律师向记者证实,4个月前,郴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两个副支队长陈峰、李智翔亦被带走调查。目前,郴州市官方尚未发布关于陈峰、李智翔案情的相关信息。
记者根据公开报道查证,陈峰曾任苏仙区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皮湘艳和肖兴文曾是他的直接下属。多位郴州公安系统人士称,皮、肖被查与陈峰案有关。
禁闭最后一天跳楼
据郴州市官方媒体郴州新闻网10月25日报道,10月24日上午9时许,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肖兴文跳楼受伤,事发时,肖正因涉嫌违规被郴州市公安局实施禁闭措施。肖兴文的家属收到的“禁闭告知家属通知书”显示,对肖的禁闭期限从10月18日起至10月24日止,而肖跳楼发生在禁闭期限的最后一天。
肖兴文跳楼的地点位于郴州市苏石路22号的五岭宾馆。报道称:“(肖兴文)在接受问话后,乘人不备,从二楼的禁闭室冲到门卫值班室,撞开窗户跳下一楼。”
郴州新闻网10月25日报道称,肖兴文经及时抢救已脱离生命危险,郴州市已成立以市委政法委牵头的事件调查小组,对跳楼事件展开全面调查。
经侦大队大队长欲自残
记者还了解到,与肖兴文同一天被带走的是苏仙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皮湘艳。
皮湘艳的家属告诉记者,皮于10月18日从外地办案回到郴州,在火车站被直接带走。皮湘艳的丈夫高新是郴州一名民警,他称,皮被带走后一直不知道关在何处,直到3天后的10月21日,有同事打电话告诉他,在五岭宾馆外“偶遇”皮湘艳,皮试图“用刀戳自己的腹部自残”,但经劝说后又回到了五岭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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