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宁乡男子飞车抢夺他人财物被捕 获刑14年


来源:红网

通过“飞车抢夺”他人财物,宁乡男子文某犯案十余起。近日,宁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被告人文某犯抢劫罪、抢夺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万元,剥夺政治权利1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4

通过“飞车抢夺”他人财物,宁乡男子文某犯案十余起。近日,宁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被告人文某犯抢劫罪、抢夺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万元,剥夺政治权利1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4月-7月,被告人文某伙同刘某等三人(均已获刑),通过骑摩托车飞车抢夺及围攻的方式,在宁乡作案十余起。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文某伙同他人,多次采取暴力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分别构成抢劫罪、抢夺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潇湘晨报记者 曾永红 通讯员 肖建

[责任编辑:周凌峰]

标签:宁乡 飞车 他人财物

人参与 评论

新闻图片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