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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违法操作 常德八旬老夫妇痛失房产


来源:湖南日报

14年前,因欠农村基金会联合会的钱,罗绍海夫妇被迫交出在常德市武陵区农办院内的赖以栖身的唯一住房,举家迁往老家沅江市租房生活;2008年借款本息还清后,却要不回房子。昨天,年近八旬的老两口说起个中原由

14年前,因欠农村基金会联合会的钱,罗绍海夫妇被迫交出在常德市武陵区农办院内的赖以栖身的唯一住房,举家迁往老家沅江市租房生活;2008年借款本息还清后,却要不回房子。昨天,年近八旬的老两口说起个中原由,仍哽咽不已——

多部门违法操作老夫妇痛失房产

本报记者 曾衡林

8月14日,年逾七旬的罗绍海夫妇对记者说到他们失去住房的事情时,仍然眼含泪水。

2000年初,他们被迫交出在常德市武陵区农办院内的唯一住房,举家迁往老家沅江市租房生活至今。老两口说,他们的这种状况,主要是武陵区农办、武陵区法院、常德市房管局等部门违法违规操作所致。

未获授权

区农办变卖老夫妇住房

罗绍海是武陵区畜牧水产局退休干部,其妻刘云珍是武陵区三闾小学退休教师。1995年,罗绍海因儿女经商,曾以住房(房改房,罗绍海、刘云珍夫妇拥有66%产权,武陵区农办拥有34%产权)为抵押,先后8次向武陵区农村基金会联合会共计借款15万元。由于罗绍海不能按约还清借款,武陵区农村基金会联合会将其告上武陵区法院。

1999年4月,法院判决罗绍海偿还本息。因罗绍海无力偿还,同年12月,法院又作出了拍卖或变卖罗绍海房产、其款项用以还债的裁定,同时又将罗绍海夫妇每月的工资款冻结、扣划,每月只给他们留下400元的生活费。

武陵区法院在裁决后,要求罗绍海夫妇腾交了住房,却并没有拍卖或变卖该房产。

至2008年11月,罗绍海夫妇被冻结、扣划的工资数额高达21万元,但仍欠利息6万元。经当时的武陵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这部分利息被减免。借款本息至此还清。

罗绍海夫妇要求武陵区法院归还自己腾交的住房,法院执行庭负责人以法院并没有拍卖或变卖该房产为由,要夫妻俩去找区农办。区农办负责人告诉他们,该套房屋已被区农办按法院判决进行了变卖,即便变卖错了,也应去找法院予以纠正。

罗绍海告诉记者,区农办处置他的房产,并没有得到他的授权,更没有得到武陵区法院的授权。区农办负责人已经换了几任,现任负责人在了解情况后,承认区农办在处置该房产时,并没有得到罗绍海和武陵区法院文字方面的授权。

面对记者采访,武陵区法院有关负责人先是承认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瑕疵,随后又说事情过去了这么多年,对于当年的执行情况,他们并不清楚。

产权变更

市房管局违法行政却未纠错

2009年,罗绍海夫妇通过律师取证获悉,对于他们的住房,武陵区农办于1999年12月向常德市房管局申请“退回原购公房,以退房款抵偿基金会欠款”,常德市房管局于2000年1月将该套房屋进行“清房注销”登记。不久,该房产即被当时武陵区农办一名负责人罗某以低价购得并出租至今。2002 年,常德市房管局为罗某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罗绍海于是向武陵区法院起诉了常德市房管局。2010年3月,武陵区法院判决“确认被告常德市房地产管理局对原告罗绍海房屋产权注销、变更登记行政行为违法”。判决没有要求常德市房管局纠正其违法行为,对此,武陵区法院给记者的解释是,原告罗绍海没有提出此要求,法院是本着“不告不理”的原则进行判决的。

4年前状告区农办

区法院至今不开庭

2010年,罗绍海又将武陵区农办告上了武陵区法院。此案因种种原因,至今没有开庭。

14年来,罗绍海夫妇靠着亲戚朋友的帮助,在沅江市艰难度日。

老两口都患有多种疾病,光罗绍海病重时,一年住院就达三四次;他们住过没水没电的地下室,住过有电没水的门面房,居无定所;早年间,3个小孩两个没有工作,最困难的时候,一家人吃菜只能趁市场快关门时买点最便宜的回来吃,一心想着早日还清债务,重回常德生活。

这些年来,老两口拖着羸弱的身体,多次向常德有关部门反映失去房产的遭遇,却始终得不到解决。记者认为,有关部门应尽快查清事实,纠正错误,追究责任,维护好弱势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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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秋霞]

标签:夫妇 房产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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