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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国土局豪华办公室超部级标准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收到举报称,湖南省常德市国土局兴建豪华办公大楼,局长办公室装修极为豪华,而且面积超过“部级标准”,此外,该局还将办公楼的一部分出租给酒店。常德市征地拆迁管理处副主任刘翔说,上述楼层出租的租金为每年200万元,租期满5年以后,再在2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

为何出租办公楼?“属于二级单位不违规”

常德市国土局办公大楼部分被出租营利,也是举报人的重点举报内容。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得的常德市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的一份材料显示,2010年11月18日,常德市国土局下属的二级机构常德市征地拆迁管理处与常德市金龙玉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出租合同。

该合同约定,出租方常德市征地拆迁管理处将 “国茂大厦”(即常德国土局办公大楼)主楼第10层至第19层,及裙楼与地下室共计18572.196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了金龙玉凤酒店。

常德市征地拆迁管理处副主任刘翔说,上述楼层出租的租金为每年200万元,租期满5年以后,再在2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

另据举报人称,常德市国土局下属的几个二级机构也有将办公楼出租的现象。刘翔也证实确有其事,但由于出租楼房面积较小,租金也远少于国土局办公楼的租金。

刘翔称,无论是国茂大厦的出租租金,还是二级机构其他办公楼的出租租金,都已入法定账册,现暂由常德市征地拆迁管理处代管,以后将全部上交常德市财政。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国家历年来的相关规定发现,党政机关不能从事经商活动,不能将办公楼出租、出借。国务院颁布的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就规定,政府各部门不得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或者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

常德市国土局将办公楼出租给民企经营是否违反了上述规定?常德市征地拆迁管理处副主任刘翔称,国茂大厦所出租的楼层为国土局下属的二级机构 (常德市征地拆迁管理处、常德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常德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所有,而二级机构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不是党政机关,因而不违反相关规定。

拆迁办办地产公司?“确实不妥正改制”

19层高的常德市国土局办公大楼位于常德新城区武陵路旁,与周边的楼房相较,明显高出许多。该局办公楼为何要建这么高大,而后又只使用一部分,将其他楼层出租呢?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2000年左右,随着土地管理职能的不断增加,常德市国土局土地储备、土地开发整理、征地拆迁、土地交易等机构相继成立,加之国土与地矿合并后矿产资源管理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并入,原办公楼已经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2003年4月,常德市顺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隶属于常德国土局征地拆迁管理处)与湖南鸿升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于该年9月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05年常德市发改委批复同意常德顺沅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国茂大厦。

据常德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06年经常德市委同意,常德市国土局与顺沅房地产公司签订购买协议,国茂大厦1至9层为局机关购买,总金额为5286万元;10至19层及附楼由该局下属的3个二级单位购买(常德市征地拆迁管理处、常德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常德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总金额为7222万元。共计约1.25亿元。

上述负责人称,购买大楼之后,因国土局一些机构的设置又发生了变化,原来规划建设大厦时的楼层很多都用不上了,为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国土局3个二级单位同意将其出资购买的楼层出租给金龙玉凤酒店使用。

按规定,国家党政机关及隶属于党政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不能办企业、经商,常德市国土局征地拆迁管理处运作常德顺沅房地产公司是否违规?

常德征地拆迁管理处副主任刘翔说,征地拆迁管理处属于国土局下属的二级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办企业确实不妥。为此,常德市顺沅房地产公司已在改制之中,很快就将改成纯民营企业,完全脱离常德市征地拆迁管理处。

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刘章武律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国家在多年前已经禁止党政机关及隶属于党政机关的事业单位,包括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从事经商活动与办企业。

记者查询获知,早在198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文件规定,党政机关,包括隶属于这些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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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凌峰]

标签:国土局 部级 规划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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