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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发现《财政部湖南省田赋管理处官印卖契纸》


来源:中国新闻网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颁发的《财政部湖南省田赋管理处官印卖契纸》。 徐志雄摄 中新网郴州7月23日电(记者徐志雄)记者23日从湖南郴州北湖区档案局获悉,该局近日发现一张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颁发的《财政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颁发的《财政部湖南省田赋管理处官印卖契纸》。 徐志雄摄

中新网郴州7月23日电(记者徐志雄)记者23日从湖南郴州北湖区档案局获悉,该局近日发现一张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颁发的《财政部湖南省田赋管理处官印卖契纸》,上面详细记录了当时买卖土地的价格、税率,并粘贴了盖有官印的民国税票。

由于年代久远,这张承载着抗战时期中国经济信息的地契的边角已经残破,但上面书写的文字依旧可清晰分辨。契纸的落款日期为“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十六日”,旁边粘贴的“卖契印税收据”写明了买卖土地类型、面积以及税金。契纸背面附有一张买卖田土的详细合同和收据。

北湖区史志办副主任李万忠向记者介绍,这种官印卖契纸存在的时间不长,仅使用于1941年8月至1946年6月间。当时正处于抗战时期,局势动荡,很少有田土买卖,所以使用量很小,能够保存下来的就更少。而地契上粘贴的盖有官印的雕刻版民国税票则更为珍贵。

李万忠表示,这张《财政部湖南省田赋管理处官印卖契纸》的价值,更多在于其反映出了当时中国的经济信息。从卖契纸上可以看出,之前归于省、县地方财政收入的契税已经收归中央财政。同时,契税征收标准也由1933年制定的3%,提高到实际买卖价格的18%,比战前高出了15%。“这些信息充分反映了日本侵略对当时中国经济的毁灭性破坏,中国财政到了枯竭的边缘。”

李万忠说,在收集历史资料的工作中,他见到过许多抗日战争前私下买卖田土的契约,却没有发现1937年至1945年间私下买卖田土的契约。“抗战时期老百姓愿意缴纳如此高的税赋,是老百姓对抗战的支持,体现出了中国人民抗战的决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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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凌炜]

标签:管理处官印卖契 田赋管理处官印 湖南省田赋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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