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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将出台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


来源:红网

潇湘晨报长沙讯(记者梁美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近日,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

潇湘晨报长沙讯(记者梁美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近日,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共分为7大部分,100条细化方案。包含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湖南建设;维护宪法权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恪守公正原则,提高司法公信力;强化法治信仰,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升整体素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党的领导,为法治湖南建设提供坚强保障等7个方面的阐述。

《实施方案》指出,要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强化人大备案审查职责,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和落实备案审查的报备、审查、协调等制度。

如何使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实施方案》指出,制定实施《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

禁止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无立法权或有立法权但未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和单位都不得制发增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立法性文件。

《实施方案》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湖南建设,要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依法治省的“路线图”,推动全省各项事业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造法治湖南建设的“升级版”。

到2020年,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地方性法规规章更加完备,法治政府加快建成,执法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公民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提高,为建设经济发达、政治清明、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优良的富饶美丽湖南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谱写好法治中国建设的湖南篇章。

《实施方案》其他要点

强化人大对法规草案起草的主导权

地方立法的重大问题,人大常委会党组应向同级党委报告,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同级党委讨论决定。强化人大对法规草案起草的主导权。加强人大立法力量,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要受党纪政纪处分

要建立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预防和惩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及其他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调查、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

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按照中央部署,湖南开展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司法经费保障制度。落实中央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统一刑罚执行体制的改革要求。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等制度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等制度。依法明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条件、范围、程序和形式,建立督促起诉制度,完善检察建议工作机制。落实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制度。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

建立单独的公检法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

建立单独的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逐步消化基层政法单位不具备从业资格工作人员。

同时,落实符合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制度。落实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实行符合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制度。

关注

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定实施办法

根据《实施方案》,严格执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标准和范围,完善听证规则,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防止以文件签批等形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实施《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建立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有关部门重大决策会议制度。

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及责任倒查机制。制定实施《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绩效评估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档案制度,完善决策过错认定标准和责任追究启动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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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凌炜]

标签:重大行政决策 湖南省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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