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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每年6千万扶持金融业 奖励机构可达500万


来源:潇湘晨报

6月17日,记者从长沙市政府获悉,《关于加快发展现代金融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2014年7月10日施行。北至伍家岭,南至侯家塘的芙蓉路两厢,其中核心区域为长沙金融生态区和芙蓉广场周边地区 

6月17日,记者从长沙市政府获悉,《关于加快发展现代金融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2014年7月10日施行。《意见》提出在2020年前,重点建设5大金融功能区。与此同时,每年筹措不少于6000万元资金,设立市级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金融业加快发展。

奖励贡献突出金融机构,最高500万

与此同时,《意见》鼓励新设和引进金融机构。对新设或迁入本市的金融机构,自开业年度起3年内,由市金融办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对其经营业绩、市场占有率、行业地位、资产质量、吸纳就业、税收贡献等进行综合考核,贡献突出的给予相应的专项奖励,每家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奖励贡献突出个人,每人每年最高5万

《意见》要求,市金融办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对如上所述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金融创新情况、税收贡献等进行综合考核,贡献突出的给予专项奖励,每人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每家机构奖励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奖励期限不超过3年。

与此同时,金融机构引进高级管理人员,其户籍和子女入学等问题,按照长沙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支持办理。

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

《意见》提出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对本市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发放贷款产生的不良贷款净损失,由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给予适当补偿。

与此同时,《意见》提出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市金融办和财税部门要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13〕7号)的精神,参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政策,对小额贷款公司给予支持。建立与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投向、利率执行、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的贡献程度挂钩的考核评价体系,对贡献突出的小额贷款公司每年每家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重点建设五大金融功能区

1.芙蓉中路金融街:

北至伍家岭,南至侯家塘的芙蓉路两厢,其中核心区域为长沙金融生态区和芙蓉广场周边地区

2.南湖金融功能区:

东至书院路,西至湘江风光带,南至南湖路,北至劳动路

3.滨江新城金融商务区:

东至湘江风光带,西至观沙岭路,南至银观东路,北至长望路

4.长沙金融后援服务中心:

东至马桥河路,西至望城大道,南至月亮河,北至普瑞大道

5.高新区科技金融创新示范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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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谐]

标签:意见 金融业 小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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