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贵州4农民在岳阳疯狂捕杀野生鸟类4892只(图)


来源:岳阳新闻网

为牟利,两名没取得狩猎资质的贵州籍农民在禁猎期内偷偷窜至临湘禁猎区,采用禁猎工具12天内疯狂捕获野生鸟类4892只。其中,滚某参与非法捕获野生鸟类1268只,获利人民币820.40元;陆某参与非法捕获野生鸟类859只,非法获利662.20元。

岳阳新闻网讯(记者 李佐)为牟利,两名没取得狩猎资质的贵州籍农民在禁猎期内偷偷窜至临湘禁猎区,采用禁猎工具12天内疯狂捕获野生鸟类4892只。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滚某、陆某有期徒刑7个月。

2013年10月14日,正值山林休养生息的禁猎期。临湘市森林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电话,称禁猎区定湖镇河田村地域山上,有人利用禁猎工具捕获鸟类。该局迅速组织精干民警着便装、驾民用车赶赴发案地。当天,民警在当地群众的密切配合下,于河田村公路上,将正欲驾摩托车逃跑的2名男子予以控制,当场查获野生鸟类72只和一批禁猎工具,以及一本记录捕获的鸟类数量和出售金额、出售金额分配等信息的记事本。据此,警方将二人依法传唤接受调查,并将查获的鸟类及禁猎工具予以扣押。

经审查,滚某、陆某很快交代了他们的犯罪事实。2013年 10月 3日至同月 14日,滚某、陆某及滚某某、陈某某4人共同商定,购买并携带多种作案工具,先后多次窜到临湘市定湖镇河田村境内,采用丝网、诱捕播放器等禁猎工具,非法捕获野生鸟类4892只,所捕获的鸟类大多销给赤壁及岳阳市多家个体餐馆。期间销赃获利人民币3468、40元。其中,滚某参与非法捕获野生鸟类1268只,获利人民币820.40元;陆某参与非法捕获野生鸟类859只,非法获利662.20元。

警方已将查获的72只野生鸟类中活鸟44只放飞,部分作案工具及死鸟已销毁。目前,本案其余涉案犯罪嫌疑人滚国某、陈金某仍在追捕之中。

相关新闻:

[责任编辑:童声杨]

标签:野生鸟类 陆某 农民

人参与 评论

新闻图片

0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