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地税干部帮街道应付税收任务受贿75万
2013年10月27日 07:17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吴可
10月25日,天心区检察院以受贿罪起诉了该区地税局一名干部叶某。2007年至2012年,该区三个街道求该地税局一副局长帮忙,把数千万“尚未划到街道”的税收数据划到这三街道名下,帮助他们完成上级下达的税
10月25日,天心区检察院以受贿罪起诉了该区地税局一名干部叶某。2007年至2012年,该区三个街道求该地税局一副局长帮忙,把数千万“尚未划到街道”的税收数据划到这三街道名下,帮助他们完成上级下达的税收任务。
叶某在该局领导的指示下,在电脑上“动了动手指”,帮助三个街道完成了税收任务。之后,叶某获得75万多元的贿赂款。
叶某和辩护人称:是服从上级命令,加上税收任务不合理,同时管理有漏洞,要求法庭轻判。对此,公诉人表示,犯罪就得承担法律责任。
庭审现场三个街道陆续找她改税收数据
9点钟,天心区法院一法庭坐满了人,他们是天心区检察院请来监督司法公正的人民监督员,来自各行各业。
“这是个大案。”检察院一负责人告诉记者。
身穿黄马甲,留着马尾,身材瘦小的叶某双手握在一起站在被告席上,表情紧张。
公诉人宣布起诉内容:被告人叶某是天心区地方税务局规划核算科原科长,负责税收计划编制、税款缴(退)库情况监督等。
叶某的工作是与税收数据打交道:将天心区政府所辖各街道办事处每月税收的完成数据上报天心区财政局。之后天心区政府会根据叶某报上来的税收数据,考核辖区内各街道办事处的税收任务完成情况。
证据显示,每月叶某都会接触大量“没有标注街道的税款”。
因为这一职务上的便利,2007年,A街道工作人员胡某找到时任该地税局副局长的刘某(另案处理),请他关照,把那部分“无主”的税款划到该街道名下,以便完成任务。刘某把此事告诉叶某,叶某同意修改数据,并藉此收贿款27万多元。
2008年,B街道工作人员张某找到叶某改数据,叶某答应。2010年,C街道工作人员赵某、吴某也找上了门,叶某也替他们完成了税收任务。
检察机关最终认定叶某共收受来自这三个街道的贿款75万多元。“作为交换,她每月在电脑上动动手指,就将数千万税款数据划给了这三个街道,但实际上天心区总的税收并没减少,只是街道的税收数据比例失真了。”
由于其中一街道工作人员涉案被抓,供出了叶某。2013年2月,纪检部门对叶某展开调查。叶某承认收了这个街道的钱,并承认还收了另外两个街道的钱。
目前,三个街道的几名涉案人员正接受调查。
辩护人管理本身有漏洞
被告人叶某的辩护人向法庭请求轻判,“管理本身有漏洞。”
辩护人所说的管理漏洞,指的是导致税款没标注的原因。
公诉人介绍,根据调查,有些企业不去街道缴税,而是直接去地税局缴税。缴纳时写了长沙市,写了天心区,却遗漏了所属的街道名称。“可能是怕麻烦,地税局的工作人员也没有补上去,这就导致一批税款没有标注街道。”
叶某利用的正是这笔税款。“由于没标注具体街道,它理论上可以算在任何一个街道头上。”
辩护人强调,“叶某主动交代了其他两个街道的事,态度很积极,应该从轻处理。”
叶某也为自己求情,她说自己愧对家人、同事、朋友、老公。带着哭腔的叶某说,此事也是领导安排,不是索贿,并没对国家财产带来实际影响。
公诉人法律终归是法律
公诉人表示,考虑了叶某和辩护人所说的那些因素,但法律终归是法律。
庭审后,到场的人民监督员就是否应同时起诉街道办等问题,向公诉人发表了看法。
这是天心区今年第二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方自侦(反贪反渎等)案件,受邀对象包括企业、学校、律师、新闻媒体等15人。开庭3天前,检察机关向被邀请代表送去资料,详细说明职务犯罪的构成要件等。
检方负责人说:“邀请代表委员、监督员观摩评议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庭审有助于执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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