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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二轮安全生产检查暗访发现隐患1055处


来源:湖南日报

今年6月份以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省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深入到乡镇村组,深入到企业车间,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检查的主要内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政府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不留死角

今年6月份以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省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深入到乡镇村组,深入到企业车间,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截至8月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顺利完成两轮六批次暗访督查和一次综合督查。一是检查不留死角。分级分行业制定企业自查自纠表格并指导企业查报,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县级政府实行乡镇(街道)包片,部门包行业检查,基本做到宣传教育到企业率100%,涉危企业自查自纠率100%,监管人员入企业检查率100%。二是检查创新方式。坚持暗访为主、暗访先行,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要陪同,直插现场、掌握实情、直面问题。省安委办从安监、煤炭、煤监、公安、交通、建设、质监、广铁长沙办事处抽调业务骨干组成15个暗访组,对14个市州和沪昆线、京广线开展暗访检查。两轮六个批次的实地暗访检查共发现问题和隐患2162处,责令整改违法行为791起,责令停产整顿企业318家,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照132个,依法查处取缔或关闭违法生产经营企业44家。在此基础上,省安委会组织15个综合督查组,对全省所有县市区和铁路干线进行第一轮全覆盖的综合督查,发现问题和隐患675处,列出表格逐一进行集中交办,督促地方责令停产整顿单位167个、责令依法关闭取缔违法生产经营单位22家。与此同时,所有市州和省直各部门也开展了暗访暗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多样的督查督办。省安监局组织6个组,分三个层次对监管行业的108家中央驻湘和省属企业进行三轮检查、复查和督查,共发现隐患和问题826处,现场下达执法文书257份、立案调查企业17家。截至8月底,全省安全大检查共组织督查组22710个,其中暗查、突击督查组10444个、交叉检查组4225个,参加检查人员180454人次,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192232家。三是检查不留隐患。坚持视隐患为事故,对暗访发现的问题零容忍,逐一交办、建立台账、挂牌督办、一抓到底,对隐患突出进行媒体曝光。省安委办下达整改督办函和工作建议函96份,全省共下达责令限期或立即整改指令126694个,责令停产、停业、停建5090次,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职业资格证件2365个,查处取缔或关闭违法生产经营企业2039家,总共处以罚款6249.5万元。其中排查重大安全隐患9970个、已整改7925个。四是检查不留情面。对大检查工作不力、隐患突出的特别是发生安全事故的地方和部门采取警示约谈、通报批评、事前追责等综合措施,绝不姑息、毫不手软,严处快办、事不过夜。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全省共抓捕犯罪嫌疑人256人,问责领导干部151人。

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轮暗访督查发现隐患1055处

8月中上旬,省安委会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轮暗访督查。截至8月20日,由19个厅局、76名干部组成的省安委办15个暗访组,继续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要陪同、直插现场的方式,共抽查复查84个县市区、164个乡镇(街道)、326个企事业单位,发现隐患和问题1055处,通过点对点交办督促地方政府停产整顿单位142个,依法查处取缔或关闭违法生产经营单位27个。

总的看来,各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大,工作方式进一步创新。省安委会第一轮三批次暗访发现的1107处问题和隐患,961处已经整改到位、146处正在整改;第一轮综合督查发现的675处问题和隐患,各地也正在积极整改落实。但暗访抽查中也发现,各地仍然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大检查在县、乡两级特别是乡镇仍然力度不够,一些单位有方案无行动、工作严重滞后,有的甚至没有方案、没有部署和行动。二是检查不深入不细致。一些地方由领导带领有关部门到企业走一圈,听听汇报,走马观花;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检查不深入不细致,仍然存在敷衍应付搞形式的现象。三是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不到位。一些单位还没有开展隐患自查自纠;一些企业检查不规范不认真,问题和隐患大量存在。四是落实整改有待加强。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省暗访组前期发现并交办的隐患和问题整改不认真,落实不到位。五是仍然存在一些非法违法行为。

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已进入集中整改、合力攻坚阶段。下一步,将继续围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一是突出县乡两级,切实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大检查工作平衡深入开展。二是突出企业这个重点,坚持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抓反面典型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三是认真贯彻徐守盛书记“将明察暗访的事故隐患逐件整改到位,力争把事故消灭在萌芽阶段” 的批示要求,对暗访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一律书面交办市州人民政府,逐一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和企业,省安委办将予以全省通报批评,严格问责追责。四是继续组织开展好9月份的综合督查和暗访抽查工作,坚持先暗访后督查,直插县乡和企业,注重组织回访复查和交叉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链接:湖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情况

大检查时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明电〔2013〕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3〕80号)等文件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从6月中旬到9月底,在全省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大检查范围和重点:全省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建设企事业单位(含停产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有色、道路和水上交通、铁路交通、民航、消防、建筑施工、水利、电力、渔业船舶、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尤其要突出近期事故多发地区、人员密集场所和安全管理混乱的企业,以及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全面检查。

大检查的主要内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政府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大检查工作安排:安全大检查坚持以暗访督查为主,省安委会组成15个暗访督导组,开展三轮暗访。每轮暗访分3个批次,每批次安排5个暗访督导组进行暗访。其中第一轮由处长带队实地暗访检查(6月-7月),第二轮为各组牵头单位厅领导带队(7月-8月),第三轮由省安委会统一安排(8月-9月)。

大检查的主要特点:安全生产大检查,是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亲自批示发动、国务院和国务院安委会精心安排部署的,其规格之高、要求之严,前所未有。按照安全大检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决不能等同于过去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更不能等同于一般的安全工作安排部署,与以往各类安全生产检查相比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全面性。这次大检查的范围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全面。全省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建设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都要开展认真检查,无一例外、无一遗漏。不但要对全省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进行全覆盖、真覆盖,还要对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的重要设施、重要部位进行全覆盖、真覆盖,工作量巨大,前所未有。同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还要分层级、分行业、分地区、分步骤进行全过程、全覆盖的督导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二是彻底性。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都要对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对安全生产工作每个环节、每个细节进行彻底的、全方位的检查,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检查内容从思想认识到安全行为、从规章制度到现场管理、从设备设施到工艺流程、从重点环节到基础工作,涵盖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对排查出的所有隐患和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方案、彻底整改、取得实效。三是严肃性。这次大检查对隐患和问题整改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就是零容忍。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不仅要认真查处每一起事故,还要像对待事故那样对待隐患、消除隐患。对大检查组织不力、安全隐患突出的有关单位,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

大检查工作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当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极端重要性,认真研究,全面部署,狠抓落实。省政府成立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大检查日常工作。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都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检查指导。企业为主,彻查彻治。各企事业单位是大检查的主体,必须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自纠。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中央在湘和省属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在内部认真进行检查的同时,自觉接受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管,铁腕执法。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要通过严格执法,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恢复生产必须经过验收。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该处罚的处罚,该关闭的关闭,该追责的追责。对非法违法行为,坚决落实关闭取缔、行政处罚、停产整顿、依法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大检查实行全面覆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做到无一遗漏、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尤其是县、乡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的各类单位做到检查全覆盖。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单位,抓住主要问题、关键环节和要害部位开展检查。要把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相互融合、相互促进。要结合省委“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活动,既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又做到轻车简从,深入一线,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强化督导,严格问责。在全面检查督查的基础上,要采取巡查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尤其要突出开展暗访暗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跟踪督办、一盯到底。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的原则,企业自查、部门检查和政府督查的结果必须经主要负责人审定。对检查不认真、隐患治理不彻底的,要通报批评、严格问责。视隐患为事故,因工作不力导致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的,要严格事前问责;导致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地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大检查要与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着力推动我省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产业结构调整,督促企业夯实安全基础,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过程控制。要通过大检查进一步掌握安全生产实情,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和12350举报投诉电话的作用,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企业从业人员举报安全隐患和问题。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及时发现和曝光反面典型,加强工作引导和警示教育。

大检查初步成效:1—7月,全省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2971起,死亡565人,受伤1621人,直接经济损失2.15 亿元,同比分别下降6.7%、19.1%、23%、10.5%;发生较大事故20起,同比减少9起、下降31%;发生重大事故1起,同比减少3起、下降75%;多数行业领域和地区事故同比下降,纳入统计的11个行业中有8个行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

(杨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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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凌峰]

标签:大检查 安全生产工作 推进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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