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中院:与法院人员饮酒死亡者非案件当事人
2015年08月06日 07:04
来源:红网
作者:张祥
8月4日,有媒体报道称7月29日益阳一名案件当事人郭志宏与益阳中院审委会委员夏小鹰、立案庭副庭长向伟及两名益阳人大常委会领导以及两名律师在酒店吃饭饮酒后,突发急性胰腺炎送医不治身亡。
8月4日,有媒体报道称7月29日益阳一名案件当事人郭志宏与益阳中院审委会委员夏小鹰、立案庭副庭长向伟及两名益阳人大常委会领导以及两名律师在酒店吃饭饮酒后,突发急性胰腺炎送医不治身亡。
报道称事发于7月29日晚8点半左右,死者郭志宏为益阳市永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38岁。“知情人透露,酒局第二天,本来有郭志宏的案子要去立案。”报道如是称。
8月5日中午12点多,益阳中院官方网站“益阳法院网”的“法院动态”栏目中刊发一篇文章,来源为益阳对外宣传官方网站“益阳在线”。
文章称,7月29日晚,沅江法院执行局局长周伟军邀请益阳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夏小鹰共进晚餐,一起参与的还有中院立案庭副庭长向伟、中院干部毛建阳和益阳永新物业公司负责人、市人大代表郭志宏及其朋友齐某,总共6人。晚餐开销550元,由周伟军私人付款。餐后一小时左右,郭志宏突感身体不适,于当晚9时左右送至医院,当晚11时许去世。公安机关接到家属报案后,已对死者进行全面尸检,目前尚未作出死亡原因结论意见。
聚餐人员中无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郭志宏目前并无案件在益阳中院、沅江法院审理或执行。益阳中院纪检组还将对此事进一步深入调查,如发现有违法违纪问题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8月5日下午5点,益阳中院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此文章“是我们的正式回应”,“益阳在线是益阳的官方网站嘛”。
上述工作人员说,该回应主要是明确三点:“第一,(郭志宏)不是案件当事人。第二,没有人大常委会的委员和领导参加。第三,尸检结论还没有出来,是不是因为喝酒导致死亡,还没有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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