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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一村民组长挪用集体资金70余万被判刑三年


来源:红网

检察院批捕嫌疑人并向社区发检察建议书 朱某系攸县江桥办事处龙湖社区某村组组长,其任职期间先后多次挪用资金用于个人挥霍,金额高达70余万元。今年6月,攸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批准逮

检察院批捕嫌疑人并向社区发检察建议书

朱某系攸县江桥办事处龙湖社区某村组组长,其任职期间先后多次挪用资金用于个人挥霍,金额高达70余万元。今年6月,攸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批准逮捕。

2014年6月30日嫌疑人朱某因犯挪用资金罪,已被攸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但判决生效后,龙湖社区仍让其管理该组资金,以至朱某再次挪用该组资金。

(长株潭报记者朱建波 通讯员洪溪 汤正需)

[责任编辑:黄秋霞]

标签:资金 株洲一村民组长 朱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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