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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800多家工业企业付费购买初始排污权


来源:华声在线

本报7月27日讯 近日,常德市环保部门开始向排污企业征收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这标志着全市800多家工业企业不再免费享有排污权,而要像使用其他资源一样,为自己所占有、消耗的环境资源付费。 记者从常德市

本报7月27日讯 近日,常德市环保部门开始向排污企业征收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这标志着全市800多家工业企业不再免费享有排污权,而要像使用其他资源一样,为自己所占有、消耗的环境资源付费。

记者从常德市环保局污染减排办了解到,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是指现有单位以环保部门核定的达标排放量为基准,在满足环境质量要求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为获得相应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应缴纳的费用。按照现行收费标准,化学需氧量为每年230元/吨,氨氮为每年260元/吨,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为每年200元/吨。

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每年征收一次,截至目前,该市共开征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11万元。根据目前常德市已核定污染排放指标的情况,排污企业平均每年将为环境污染增加上千元开支,部分重污染企业甚至可能超过百万元。

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收入属国有资源类非税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用于环境污染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收购、污染减排工程建设、污染治理等方面。

■记者 聂诗茼 实习生 赵琦

名词解释

排污权有偿使用费

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反映的是占用环境资源的价值,体现的是“谁占有,谁付费”的原则,基于占用的指标量进行征收,就是你有多少排污权,你就按照排污权确定的量缴纳有偿使用费。目的是推动企业减少环境资源的占用,以解决我国环境容量资源长期无价和低价使用的问题。

[责任编辑:周凌峰]

标签:企业 排污权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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