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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房过情人节到店却没房 女神离去他要酒店赔偿


来源:红网

红网长沙县站2月16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赵鹏)“别人都是开开心心过情人节,各种甜蜜,各种浪漫,我这个情人节连情人都要过没了!”昨日,长沙县消费者委员会接到市民周先生投诉,称在某酒店预订房间后,晚上到了

红网长沙县站2月16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赵鹏)“别人都是开开心心过情人节,各种甜蜜,各种浪漫,我这个情人节连情人都要过没了!”昨日,长沙县消费者委员会接到市民周先生投诉,称在某酒店预订房间后,晚上到了酒店却被告知没留房间,致使女朋友当场生气离开。

2月上旬,小周就早早开始为与“女神”小刘在情人节约会做准备。他上网时看到,板仓路附近一家酒店正在搞团购,而且情人节也可以使用,就订了一间客房,并致电酒店说要预定情人节当晚的房间。

14日,小周带着玫瑰花和礼物,开着从朋友那借来的车,下午就去接了小刘。两人先是逛街,共进晚餐,然后去看了一场爱情电影。当晚23时许,小周便带着小刘来到订好了房间的酒店。

“对不起,周先生,我们酒店已经没有房间了。”当酒店前台告知小周此事时,小周急了,说自己早已预订了房间。前台告知他,在酒店的电脑记录里,并无小周的预订记录。

看双方在争执,小刘觉得小周一点也不靠谱,当场便生气离开了。

次日,小周将此事投诉至长沙县消费者委员会,要求酒店方赔偿当天因约会而花费的两千余元。经消委工作人员调解,酒店方同意退给小周房费,并另外补偿小周200元。

消委提醒,平安夜、情人节等特殊节日来临之际,往往是消费纠纷的频发期,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留消费凭证,若是参与酒店团购等活动,尽量提前到酒店现场预定房间,并签署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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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凌峰]

标签:酒店 女神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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