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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设立保护知识产权市长奖安排专项奖励资金


来源:红网

8月18日,长沙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设立保护知识产权市长奖,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项资金。《意见》提出,自2015年起,市财政知识产权公共项目发展资金按每年不低于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的0.12%安排,建立逐年稳定增长机制,增加资金优先用于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项。

 红网长沙8月18日讯(记者 张珍 通讯员 王婷)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切实增强长沙自主创新能力,近日,长沙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将于2014年9月8日正式施行。
  
  《意见》共分五部分十五条。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战略意义、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能力、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方面、加大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力度和营造知识产权保护浓厚氛围五方面来有效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其中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方面提出的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建设、建立维权援助合作单位和专家库、规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管理3条具体举措,将根本上解决制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政策支撑不够、机构设置不到位、经费投入不足、执法力量薄弱等现实问题。
  
  《意见》决定设立保护知识产权市长奖,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奖励资金表彰奖励一批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企业、中介维权机构和个人,激发全市社会各界维权动力,推动全市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普遍提升。
  
  《意见》指出,要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能力,加大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力度。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分层次、分批次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高管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进行免费培训。每年举办企业总裁及高管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500人次,举办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培训班5期、培训人员800人次,提高企业高管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同时要完善技术创新成果激励机制。将发明专利指标作为考核评价区县(市)、省级以上开发区自主创新水平的重要内容,引导企业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商标,鼓励开展知识产权预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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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谐]

标签:意见 保护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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