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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婆婆被孙子砍十多刀身亡 疑患精神病


来源:潇湘晨报

5月11日晚上7时许,株洲石峰区新桥村发生一起惨剧:一位70多岁的老奶奶被人连砍十多刀,而行凶者竟是她的孙子刘伟(化名)。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284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予以强制医疗。

本报株洲讯 5月11日晚上7时许,株洲石峰区新桥村发生一起惨剧:一位70多岁的老奶奶被人连砍十多刀,而行凶者竟是她的孙子刘伟(化名)。

昨日,刘伟的母亲接受采访时坦言,儿子出生第二天患过一场大病,三四岁时才能走路,到七八岁时,有爱闻汽油的怪癖,甚至有村民见过他喝汽油,后来又染上酗酒的毛病。

记者了解到,事发当天村里在办丧事,刘伟当时喝了不少酒,他爷爷担心其酒后闹事,劝他回去,刘伟不但不听劝告,反而与爷爷发生推搡。爷爷离开后,他回家拿了把菜刀,挥刀砍向了正在房内的奶奶。

接到报警后,石峰公安分局铜塘湾派出所民警介入调查,发现刘伟存在间歇性精神障碍,其家人曾用铁链拴过他,“刘伟精神有问题,已被送到株洲市三医院精神科接受治疗。”

株洲市第三医院精神科医生介绍,喜欢闻汽油是一种物质依赖,这本身就是一种精神障碍。医生提醒,对于自控能力差的精神障碍者,家人应该避免其大量摄入含酒精、咖啡因等刺激性元素的物质,并及早送入医院治疗。

如精神病人造成危害,可予以强制医疗

刑法第18条规定,对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284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予以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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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童声杨]

标签:凶手 精神病人 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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