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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约微信网友泡吧 为证清白让丈夫报复网友


来源:红网

红网湘潭8月26日讯(通讯员 姚恩明 易婷)8月26日,家住湘潭市雨湖区护潭乡某村无业女青年、被告人谢某(24岁)以及同案被告人付某(男、29岁、无业)、文某(男、25岁、无业)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雨湖

红网湘潭8月26日讯(通讯员 姚恩明 易婷)8月26日,家住湘潭市雨湖区护潭乡某村无业女青年、被告人谢某(24岁)以及同案被告人付某(男、29岁、无业)、文某(男、25岁、无业)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雨湖区人民检察院向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认定:2013年2月13日,被告人谢某因与其丈夫付某吵架,遂于当日晚接受通过“微信”认识的彭某的邀请,来到湘潭市雨湖区“动力火车”酒吧与彭某一起泡吧。付某知晓此事后,与谢某产生矛盾,谢某则认为自己吃了亏,遂提出让付某去报复彭某,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付某起初不同意,谢某便以离婚相逼,付某才答应此事。随后,付某纠集了朋友文某,文某出于“朋友义气”也不问什么事便满口答应下来。2月15日0:30许,谢某事先为此准备了两把菜刀、一把匕首,并以见面为由将彭某骗至湘潭广播电视大学门口,被守候在此的付某持菜刀砍伤背部,被文某持匕首刺伤腿部,为伪装成彭某“遭遇他人抢劫”的现场,付某按照谢某授意,当场夺走彭某的“苹果4”手机一台,谢某则在回家的路上将该手机丢弃。

案发后,经湘潭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彭某所受损伤为多处皮肤裂伤,符合锐器损伤的特征;全身多处刀砍伤,其中背部皮肤裂伤总长超过15厘米,评定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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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凌峰]

标签:网友 清白 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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