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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男子嗜赌与女友起争执将其杀害焚尸被判死刑


来源:潇湘晨报

本报益阳讯 三年前,益阳男子汪远涛和女友起争执,将女友及一个不足两岁的小孩残忍杀害,并分尸焚烧。今年6月18日上午,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58岁的汪远涛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06

本报益阳讯 三年前,益阳男子汪远涛和女友起争执,将女友及一个不足两岁的小孩残忍杀害,并分尸焚烧。今年6月18日上午,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58岁的汪远涛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06年,离异的汪远涛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害人王芝元(丧偶)。后两人同住在桃江县新桥村王芝元家。2008年春节后,王芝元将孙子毛昱宸(被害人,殁年一岁十个月)接回家抚养。因汪远涛经常赌博,二人常为经济问题发生争吵。


  2010年5月30日18时许,王芝元要汪远涛给几百块钱去长沙女儿家,因汪远涛不给引发争执。王芝元一边骂汪远涛,一边将书桌上的茶杯等物品丢到屋前。汪远涛想到王芝元经常骂他,觉得日子无法过下去了,便起了杀人之心。

汪远涛作案后,担心尸体运出去被人发现,便将王芝元、毛昱宸的尸体进行肢解、焚烧,用纤维袋装好,丢弃在公路旁。事后,汪远涛对邻居谎称王芝元和毛昱宸去了长沙。

2010年6月5日,王芝元的女儿毛新妹在汪远涛的陪同下,到桃江公安局报警,称其母亲王芝元和侄儿毛昱宸失踪。民警前往汪远涛的住处进行勘查,在王芝元的卧室里发现多处喷溅状血迹,现场有明显的清扫痕迹。经民警盘问,汪远涛如实交代了杀人过程。

此案经益阳中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汪远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汪远涛提出上诉。湖南高院二审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对被告人汪远涛的死刑判决,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同日,益阳中院还对另外三名杀人犯执行了死刑。     记者刘志杰通讯员刘习书 聂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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