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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乘公交遗失重要物 神秘电话打来索要酬金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龙先生在长沙一家公司进行医疗器材销售,5月10日,他在乘坐143路公交车时,遗落了价值3万多元的医疗器材,发现丢失后,龙先生焦急地张贴寻物启事,并希望通过媒体扩散寻找。12日上午,一个神秘电话联系到龙

龙先生在长沙一家公司进行医疗器材销售,5月10日,他在乘坐143路公交车时,遗落了价值3万多元的医疗器材,发现丢失后,龙先生焦急地张贴寻物启事,并希望通过媒体扩散寻找。12日上午,一个神秘电话联系到龙先生,男子声称捡到了龙先生的东西,要求龙先生拿出1000元来交换。

据龙先生介绍,事情发生在5月10日晚上6时30分左右,当时龙先生从培元桥上车,带着医疗器材坐在车子后排位置,在公交新村站下车时把随身的物品落在了车上。

龙先生赶紧坐车追到了公交车的终点站,调出视频监控,发现在晚上6时57分,有一名中年男子趁车上乘客走完后,偷偷坐到龙先生的位置上,然后趁机提着他的东西,猫着腰,快速下了车。考虑到对方是在芙蓉公寓站下了车,于是龙先生在那附近张贴了许多寻物启事。

5月12日11时多,一名男子打电话告诉龙先生,说捡到了他的东西。男子提出索要报酬1000元,龙先生觉得有敲诈嫌疑,立即报了警,警方介入后建议龙先生私下解决,看看能不能要求对方减少索要的数目,经过协商后,对方同意以600元的数目成交。

龙先生介绍,该男子十分警惕,且神秘。和他联系时换了多个号码,在龙先生到达约定地点后,又改为短信联系,最终下午2时多,两个人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完成“交易”,龙先生也拿回了属于自己的医疗器械。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武继良,武律师认为,龙先生落在公交车上的东西属于遗失物,行为人有恶意占有的故意,只是后来发现这个东西他用不上,因而假装归还索取财物,捡东西的男子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已经侵占了龙先生的财产权,有应当返还的法律义务,不应该索要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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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遗失重要物 索要酬金 神秘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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