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改电脑销售商品清单侵吞营业款 情侣双双获刑
2013年04月17日 21:38
来源: 红网
红网衡阳4月17日讯(通讯员 贺琳)男子张某与女子彭某是一对情侣,两人利用在超市担任收银员的职务便利,删改电脑销售商品清单,将删除的收入占为已有,从中侵吞超市营业款6万余元。经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检察
红网衡阳4月17日讯(通讯员 贺琳)男子张某与女子彭某是一对情侣,两人利用在超市担任收银员的职务便利,删改电脑销售商品清单,将删除的收入占为已有,从中侵吞超市营业款6万余元。经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对两人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2013年4月16日,法院判决彭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张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张某与彭某自2010年开始在衡南县“流一”超市担任收银员,期间两人相识、相恋。一次偶然的机会,张某发现在收银电脑上删除销售清单,后台电脑上不会显示删除的销售清单,这样就会出现“长款”的现象(收银员实际收取的营业额比结算时应上缴的营业额多),遂于2010年11月10日至同年11月30日期间共删除销售记录240条,非法获利。
因害怕被发现,张某于2010年年底辞职。不久后,张某把这一方法告诉了彭某并教彭某如何操作。彭某看后,感觉这“挪钱大法”十分灵验,遂照此操作起来。
彭某按照张某教的方法,利用自己担任收银员的职务便利,在自己管理的收银电脑上多次采取删除电脑销售商品记录的手段,将删除的单据收入占为已有,从中侵吞营业款。在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期间,彭某共删除销售记录1000多笔,侵吞超市营业款3万余元。而张某见自己的“生财之道”未被单位识破,于是贪念再起,再次应聘到“流一”超市,于2011年7月24日至2012年3月7日期间,张某某在超市南岳店利用自己的工号收银时,共删单612笔,帮同事代班收银时共删单177笔,该部分营业款被其挥霍一空。后彭某所就职超市在盘点的时候,发现亏损严重,逐报案,警方通过技术手段锁定彭某,彭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由此牵连出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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