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起湖南高速处理交通违章需携“三证”
2015年12月12日 08:06
来源:三湘都市报
本报12月11日讯 为加强对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处理工作,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决定从2015年12月14日起启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监管设备。当事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驾驶证以及
本报12月11日讯 为加强对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处理工作,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决定从2015年12月14日起启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监管设备。当事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驾驶证以及违法车辆的行驶证前来高速交警队处理交通违章。
当事人处理违法行为时,应先读取身份证信息,然后使用高拍仪拍摄面部正面照、驾驶证、行驶证,并将照片证据保存在本地电脑。而以往,当事人只需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即可处理。据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交管科负责人介绍,推出这一举措是为了更好地监督和规范处罚窗口民警的执法和服务,杜绝中介代办,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记者黄娟 通讯员邓辉
交通连线
潇湘北路茶子山路口交通管制
本报12月11日讯长沙市交警支队今日通报,由于轨道交通4号线茶山路站一期主体工程施工,从2015年12月13日零时起至2018年6月12日24时止,潇湘北路的茶子山路口南北向禁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左转;东西向禁止左转和直行。原行经该路段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绕道滨含光路、佑姆塘路等道路通行。施工期间,行经该路段的机动车限速30公里每小时。■记者黄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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