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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桂琼湘签订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协作协议


来源:红网

12月9日,粤桂琼湘四省(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协作联席会议在湖南长沙举行。 红网长沙12月9日讯(时刻新闻记者郑涛 通讯员唐龙海 周薇)12月9日,粤桂琼湘四省(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协作联席

12月9日,粤桂琼湘四省(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协作联席会议在湖南长沙举行。

红网长沙12月9日讯(时刻新闻记者郑涛 通讯员唐龙海 周薇)12月9日,粤桂琼湘四省(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协作联席会议在湖南长沙举行。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海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代表四省(区)检察机关签订了《粤桂琼湘四省(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协作框架协议》,标志着四省(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跨省际协作迈出新的实质性步伐。

四省(区)检察长对职务犯罪侦查协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就职务犯罪侦查协作达成共识。一致认为,在新形势下,反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省(区)际间职务犯罪侦查协作更加频繁,建立职务犯罪侦查协作机制,搭建交流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形成侦查合力势在必行。此举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四省(区)党委的大力支持。

《协作框架意见》明确四省(区)检察机关目标任务,通过建立粤桂琼湘四省(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协作机制,确保四省(区)职务犯罪侦查协作渠道顺通畅达,侦查资源有效整合,侦查效率着力提升,及时解决侦查协作中遇到的各种疑难复杂问题,形成顺畅、便捷、高效的新型省(区)际间职务犯罪侦查协作机制,积极推进四省(区)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根据《协作框架意见》,四省(区)检察机关坚持合法合规、密切配合、便捷高效、保守秘密等主要原则,建立职务犯罪侦查协作统一协调机制,成立职务犯罪侦查协作秘书处,统一协调侦查协作中的重大事项、磋商解决争议问题。

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傅奎会见了出席会议的代表。 

[责任编辑:石凌炜]

标签:职务犯罪 桂琼湘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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