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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23名纪检组长被免职:11人三年未办一案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湖南省保靖县委近日发布免职通知,免去该县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房产局等县直单位纪检组共23名组长的职务。 今年9月,保靖县委就全县机构改革调整中所涉及的32名纪检监察干部任免情况,向县纪委征求意见。县纪

湖南省保靖县委近日发布免职通知,免去该县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房产局等县直单位纪检组共23名组长的职务。

今年9月,保靖县委就全县机构改革调整中所涉及的32名纪检监察干部任免情况,向县纪委征求意见。县纪委建议将23名纪检组长调整出纪检监察队伍。

这23人中,11人是因所在单位三年没办一件纪律审查或信访件,4人因热衷“副业”,2人因违反作风建设规定,3人因不能适应新常态下的工作节奏,3人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其中,县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纪检组原组长向立巍在该局集体违反财经纪律时不能坚持原则,未能履行监督职责。该局通过领导班子会议表决的方式设立“小金库”,向立巍明知此举违纪,却未提出反对意见。目前,向立巍已被县纪委立案。

县房产局纪检组原组长李海英不带头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期间将自己的小孩带到办公室,并让其在自己的办公电脑上玩游戏。最终,李海英被点名通报,并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为适应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新常态,2015年3月以来,保靖县纪委积极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明确规定对具有下列情形的,调整出纪检监察队伍:不具备纪检监察纪律审查、信访件调查等基本核心业务能力,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的;不抓主责主业,热衷“副业”,十八大以来没有主办或协办过一件纪律审查或信访件调查的;不能带头遵守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受到通报批评的;因年龄或身体等原因不能适应快节奏、高强度工作要求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打铁还需自身硬”,严防“灯下黑”。今年5月,保靖县纪委干部监督检查室牵头,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进行了一次内部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该县迁陵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彭万盛借用工程资质,与张花高速协调领导小组签订了“张花高速公路保靖段迁陵镇水系、路系恢复工程协议书”,并将工程安排给他人。后来,他不仅将工程结余款据为己有,还向施工人员索要“烟酒钱”。保靖县纪委及时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目前该案已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袁方略]

标签:人三年未办一案 组长 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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