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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男子捡别人身份证办银行卡 躲幕后发闷声财


来源:湘潭在线

湘潭在线12月3日讯(湘潭晚报记者刘赟)身份证是我国居民目前最重要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丢失后虽然可做补办、挂失处理,但却没有任何注销措施,原来的身份证仍然可以正常使用,导致大量遗失、被盗的身份证或进

湘潭在线12月3日讯(湘潭晚报记者刘赟)身份证是我国居民目前最重要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丢失后虽然可做补办、挂失处理,但却没有任何注销措施,原来的身份证仍然可以正常使用,导致大量遗失、被盗的身份证或进入买卖市场,或被用于办银行卡,从事掩护诈骗洗钱、放贷等活动。今天要讲的这个故事就与丢失的身份证有关,不法分子利用别人的身份证从事违法活动。希望能给大家提个醒,务必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快对身份证的技术升级,从根源上预防这类案件的发生。

自己名下莫名其妙的多出了两个银行账户,还是被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代办的,湘乡市民田炳南就碰上了这样的怪事。通过警方调查,原来是有人捡了他丢失的身份证,去银行办理的相关业务。这也让田炳南惊出了一身冷汗。

无辜卷入一起案件

2012年10月,刚从湘乡来到广西南宁横县务工的田炳南,突然接到湘潭警方的电话,说他们正在办理一个案件,有人用田的身份证开了账户,让他去务工所在地的派出所说明情况。

翌日下午,田炳南匆匆来到横县附城派出所。在那,警方大致问了他3个问题——是否用了自己的身份证,在某银行湘潭分行开立了两个银行账号?是否将自己的身份证借给了一位名叫谢勇联的人,开立过银行账号?身份证此前是否丢失过?

对于头两问,田炳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因为他压根就没在上述银行点开过户,至于谢勇联他也不认识,也从未将身份证借给任何人。

掉身份证的事,倒是发生过两回。第一次隐约在2002年前,地点为广东省南海市。此后,田炳南申领了二代身份证,但没过几年又掉了。

“(第二次)具体时间记不清了,当时我从老家金薮乡坐车去湘乡市,然后再坐班车去浙江省台州市打工,身份证一直放在衣袋里,中途有停留休息,但我没下过车。到了台州,我才发现身份证不见了。”田炳南回忆,急着去做工,也就没去办理挂失手续,直到2011年农历新年才补办了新身份证。

用“捡”来的身份证办了银行卡

田炳南没有撒谎。

原来,上述进入警方视线的银行卡,都是雨湖区居民谢勇联办的,且田、谢两人互不相识。“田的身份证,是我2006年在湘潭市捡的。他的地址是湘乡的,我和他没有任何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几乎在同一时段(2006年-2007年),谢勇联还用另一个人的身份证,在湘潭同一家银行开了账户。

对于后一身份证来源,谢勇联同样说是捡来的。“1998年,我在深圳捡到的。”

那么,他为何要用别人的身份证开户呢?原证件肖像与办卡人不可能吻合,银行方难道看不出来?对此,谢勇联的解释是当时自己的身份证掉了,又急着使用银行的相关业务。

总之,用他人的身份证办到多张银行卡后,谢勇联往里面前后存了数百万资金:一部分,供他生意流转;一部分,高息(据悉,月息高达6%)借给他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因借款人涉黑,受审时供出了曾高息借款这一茬事,隐藏幕后闷声发财的谢勇联,才浮出水面。近日,谢勇联因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雨湖区法院判处罚金两万元。

[责任编辑:黄秋霞]

标签:身份证 银行 湘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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